1、没收违法所得 1,393,021.34 元;
2、罚款 857,293.62 元,上缴国库。
▲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奥默医药8月2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奥默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2017 年 8 月 22 日收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市管罚处字(2017)71 号)。
经杭州市监局调查查明,2015 年 9 月,浙江奥默医药销售的保健品包装,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2.1 以及《保健食品命名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此外,公司销售的保健品标签及说明书,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1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规定。
对于上述处罚事项,杭州市监局认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 1,393,021.34 元;
2、罚款 857,293.62 元,上缴国库。
奥默医药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此类事件,2015 年 9 月以来,积极整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对于相关行政机关在上述处罚决定中对事件的定性和法律适用,公司将保留以法律途径解决分歧的权利。
资料显示,奥默医药主营业务为自主产权创新药物研发,医药技术及产品的定制开发、保健食品的研发和销售等。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832083。
● 来源:和讯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