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居然是这个原因导致加拿大坑蒙拐骗全部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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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加拿大各地的犯罪情况在逐年上升,多伦多的店铺更是被连续抢劫。很多人认为是法庭都不再审理小偷小摸、小额诈骗、打架斗殴等案件带来的恶果。
加拿大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加拿大的法官和检察官人手严重不足,案件积压严重。为了将有限的司法资源专注于最重要的大案要案,法庭决定,罪行较轻的案件能撤销就撤销。
这种趋势,在加拿大最高法院通过“乔丹判决(Jordan ruling)”之后更加明显。
什么是乔丹判决?
2008年12月,卑诗省居民乔丹(Barrett Richard Jordan)因涉嫌持有和买卖毒品被警方逮捕,随后被提起诉讼。但因为检察官和法院的多次拖延,乔丹的案子4年多都没有开庭审理。
乔丹的律师Eric Gottardi根据《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中“任何嫌疑人都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得到法庭审判的规定,要求法院尽快审理,但先后被BC省最高法院和BC省上诉法院拒绝。
接着,乔丹将官司打到了加拿大最高法院。2016年7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做出判决称,乔丹等待开庭的时间确实过长,已经超过“合理的时间范围”。乔丹的案子被法庭当场撤销,嫌疑人也被无罪释放。
加拿大最高法院从此对案件审判的“合理时间范围”(within a reasonable time)进行了明确规定:省级法院的刑事案件必须在18个月内开庭审理,高等法院案例必须在30个月内开庭审理。超过这些时长的都属于“不合理拖延”(unreasonable delay),犯罪嫌疑人将被无罪释放。
巨大的社会恶果
加拿大检察官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of Crown Counsel)主席Rick Woodburn说,法院优先解决大案的做法可以理解。但如果轻罪案子不再审理的做法成为常态,加拿大就需要决定,是否应该将这些轻罪行为直接从刑法中删除,否则法律的严肃性将遭到挑战。
虽然“效率优先”的思路,确实一定程度提高了了检察官、律师和法官的效率,提高了司法资源的使用效率。但它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乔丹判决之后的2年多里,商店里的小额盗窃也明显上涨。加拿大零售行业委员会(Retail Council of Canada)大西洋区总裁Jim Cormier说,没有法律威慑之后,商店盗窃行为越来越猖獗,店主却毫无办法。现在盗贼们去商店偷东 西再也不需要提心吊胆,他们直接拿起来就走,仿佛这是无比正常的一件小事。
2012年,安大略省青年Fouad Nayel被Adam Picard枪杀。但因为多种原因,案件拖延了4年都没开庭。乔丹判决生效之后,死者的父母眼睁睁看着凶手轻松走出法庭,无比崩溃。这就是所谓的公正?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作者:亚瑟
编辑:多头君
出品:多伦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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