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阿斯巴甜是否致癌?解读来了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家癌症中心7月14日发布消息说,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将阿斯巴甜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说明其对人类致癌性的科学证据尚不充分,需进一步研究考证。通过对其用量进行控制管理,能够保障其使用的安全性。

当天,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将阿斯巴甜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2B类致癌物)。该机构主要依据人类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报告、动物试验和生物学机制研究等,将致癌证据强度分为1类,2A、2B类和3类。其中1类具有人类致癌性,2A类对人类很可能致癌,2B类对人类可能致癌但缺乏充分科学证据,3类为尚无法分类。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公布:维持阿斯巴甜原风险评估结论,按照目前剂量和范围使用,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

阿斯巴甜为一种人工甜味剂,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中国、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批准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家癌症中心的解读,致癌物质的致癌风险通常由两个因素决定:一个是致癌能力,另一个是暴露水平,指人体实际摄入或接触该有害物质量的多少。

作为国内相关领域的权威机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合国家癌症中心,结合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最新评估结果和我国居民消费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估认为,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批准阿斯巴甜可用于冷冻饮品、口香糖、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碳酸饮料等,规定最大使用量为0.3克/千克至10.0克/千克。我国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阿斯巴甜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据介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将继续关注相关组织机构的风险评估动态及各国反应和举措,通过最严谨的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底线。



来源:新华社

    ▼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

即可订阅2023年《中国食品安全报》



往期精彩回顾: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批准推广自贸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
水利部持续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成果
中国“三农”成就图片展在罗马举办


本微信号内容同步在以下平台发布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官方网站www.cfsn.cn
投稿邮箱:cfsn51881559@sina.cn
新闻热线:010-68232904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011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