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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桐城的私人记忆

2015-02-10 最桐城

|南桥

在三十岁以前,我从来不以自己的家乡为自豪。哪怕它在中国文化史上还是个有点名气的地方,哪怕它的乡人,走得全世界都是——至少,在合肥,我现在住的城市,我的同乡们,以很干练的姿态,活跃在各行各业,十步之内,必有乡音。

我是个没有什么家乡观念的人,用文艺点矫情点的话说,“到处青山能埋骨,此心安处是吾家”,对于年轻人来说,还是很有影响力的,当年领袖不就是怀着这样的意气,走出老家的么。但是,还是说实话吧,对于老家小城,我不喜欢,方言太难听,一旦会了这种方言,终身都不要指望能说好普通话。而且,居民过于自得自满,很有些老子天下第一的意思。后来我才知道,全世界的小城居民,都是这样的。


那个小城叫桐城。三十岁以后,我还是谈不上热爱它,但它的轮廓和细节,渐渐在一些时刻,于记忆中顽强闪回,并越来越清晰。据说人到老迈,童年甚至幼时的记性就会复苏,占据大部分大脑存储空间。所以老人爱讲古,却常丢三落四,忘记十分钟前干过什么。

所以连我也可以用“三十岁之前”这种装深沉的句式,给一篇文章开头了。可是我告诉你,一个城镇,是永远不会老的。很多人死去,很多人出生,城镇容纳了无数的生老病死,却越发地生龙活虎。


桐城其实是个挺美的地方。前绕水,后靠山,城里有老街和许多老房子,还曾经有很多泡桐树,到初夏开满城的紫花,放出苦涩的香气。春天跟着父母去春游,走几步就出城,看见黄灿灿的油菜花,紫云英田与桃林,一路上有自行车篮上搁着大捆杜鹃花的人。春天多云雨,雨后,大家都要进山看瀑布。龙眠山的瀑布,是我从小就知道的本地盛景。而龙眠居士李公麟的大名,却是高中后才知道的。

老街两旁的房子都是棕褐色木门,棕褐色窗子,很久以前,它们是朱红色。二层的木楼咯吱咯吱响,走在上面感觉随时会踩破地板掉下来。我好些同学住在那里,上他们家玩,总能吃到本地食品厂的圆饼干、方块糖。某年学校开运动会时,在一位据说是方苞后代的姓方的女生家过夜,那张老式木床,床档四周雕满了牡丹之类花朵,床沿很高,坐在上面,只要身子稍一晃动,就会倒栽进床里。晚上睡得不安稳,一直听见老鼠的地板上来回跑。

桐城其实还是个很有历史的地方。文庙很有名。在课本上学到“桐城派”的时候,老师和学生都颇为骄傲。再说句实话吧,桐城派的古文我看不出什么特别好来。小城生活给每个人留下的印记不一样,对于我,就是格外向往大气象大格局,还有极大极大的名头,像唐宋八大家那样赫赫,像文起八代之衰那样牛逼。小城和它的名气都太不够了。我想走向更大的地方。碰见更多的人,了解更多的事情。多少年后,互联网把这一切虚拟现实化了。

对于当年的小孩子,文庙只是个可以在节假日看到一些稀奇节目的地方。有过文物展,书画展,一律不懂。印象最深的是一九八六年,有次人体科学展,不知从哪儿搬来了浸泡着人体各部位的瓶瓶罐罐,经福尔马林液处理过的那些肌肉、血管与内脏,看上去松软破败,呈现出奇异的灰白色,那种颜色在以往的生活中从未见过。有一只泛黑色的肺,据玻璃瓶外牌子上的解说,它原属一位因吸烟而至晚期肺癌的病人。

人不过是有机物体,不过是各种器官的组合,这一点小孩子很容易理解,而大人很难承认。城镇乡村也都是这样,砖石瓦块在草木虫蚊的包围中挺立起的家园,它们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你爱它们恨它们或怀念或任何一种复杂感情,肯定有别的原因。

老街的石板路,下雨天特别滑,可是我们都特别喜欢穿着胶靴踩在上面,特意把脚板贴着地一蹭而过,脚下哧溜溜的感觉,让人感觉一点想飞的快乐。

文庙和老街都曾被拍进古装戏曲片里,我记得有一部黄梅戏连续剧叫《郑小姣》。我还记得那些要好过的女同学们,有的长得非常好看。比如说尖下巴的霞,两条及腰的长辫子,一对长腿,玩一种叫“跨步子”的游戏时,她总是比大多数人跨得远,长辫子甩起来,两腮因用力而飞红……

比如像从言情小说里走出来的洁宇,她比我大三岁,已经是少女了,秀美,文雅,不参与打闹和游戏,笑的时候特别好看,现在回想起来,那竟是种女人味道的恬淡。我对她倾慕极了,死皮赖脸要做她朋友,上课给她传小纸条,说些小心事。后来到了外地,我还给她写信,慢慢地,她就不回信了。她结婚很早——和我们的班长,也是全班最帅的男生。

初中,高中,我记得每一个班上的漂亮女生。

过年的时候,讲究初一不出门。但父亲会带着我,在人迹罕见的街上慢慢走,踏着爆竹的艳红屑,脚底下厚厚软软的,人穿得暖暖的,左顾右盼,看各家门上才刷好的对联。曾经,在商业不那么发达的年代,桐城人家的对联,很多都是自家撰写的。所以很好看,往往特别妥贴和工整。可以猜想出这一户的主人是什么样的心性。

这么一回想起来,桐城还是固有它自己文化传统的。但桐城也出不了什么大文人,它有的是自给自足,自得自乐,本质上还是乡土宗社理念为重。走出去的,往往都能闯自己一片天,同乡遇见,话里行间也总带出些同气连枝。

过年的时候,还有很多好吃的。这件喜事,放之四海而皆同。但有几件食物,我只在桐城吃到过。


一种是丰糕,岁吉年丰,过年的时候,家家都要吃它。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大米粉加糖、桂花、猪油、酵母,上笼蒸。出来白喧喧热腾腾,扁圆一大块,至少两三斤重。用色素印上“福”字,洒上红绿果脯点缀。吃的时候切下几片,蒸热,或者用油煎,当早点夜宵吃。

可是做起来不容易,一般只能去米面作坊定制,或在街上买。而且只有春节前后才有。有一年在北地过年,突然见“稻香斋”有卖丰糕,兴冲冲买回家。不料徒有其表,这糕是糯米粉做的,一蒸就软,一煎就化,甜得腻死人,哪有桐城丰糕的松、软、韧?

父亲说奶奶做丰糕的手艺本地最好,虽然不开作坊,每年腊月里,带米粉等原料上门求帮忙制作的人排成了队。我却没那个口福,父亲十几岁时,她便去世了。

同样是用米磨成粉,大米与糯米完全不同。大米粉做的食物,清爽松软,还有嚼劲;糯米粉呢,粘滑磁实,多吃会滞食。

桐城的米饺,又是别处没有见过的。它是用糯米粉制皮,馅不用重荤,只选豆腐干、咸白菜、一点点瘦肉,细碎切了,打芡,讲究的还会加些海米末子。包好后同锅贴一样,用油煎熟,除底部微点金黄色外,整个儿仍是白白胖胖,颤颤巍巍,像小猪一只只。小猪禁不得蒸,一遇高温湿气,会就地瘫成一堆,拎都拎不起来。

炒米也是冬天出产。这个江北江南通吃,郑板桥就曾说过:“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我家的吃法,喜欢甜就放砂糖,或者撒点盐,浇一勺猪油。沸腾的水浇下去,米在碗中发出沙沙的声响,米香气一涌而起,是朴实而又饱满的味道。

做法是用大米,淘干净了浸一夜,柴火灶上架口大锅,专门的竹刷子“哗哗哗”,将米炒成灿黄,焦香扑鼻。运用竹刷子的手法,颇有点复杂。家里只有外公会炒。

很快就到春天,田野里尽是嫩绿的野蒿子。纤细的枝叶风里招摇,阳光一晒,会散出独特的清香。摘下蒿子头,清洗揉搓,切细和粉,蒸出小小的粑粑。“三月三,蒿子粑”。蒿的香气仍在,颜色青青,吃着口感有些粗糙。不习惯那种烈香的人,是无法下咽的。

说起食物,我估计不论男女,再凉薄的人,也有能津津乐道的时候。许多人远走他乡,在年老的时候怀念日深,而故人都不在,念叨的,往往也就是家乡那几口吃的了。

桐城所有的食物里,我最爱的,是山竽粉圆子烧肉,那个味道,不管是在小时候,还是在今天,都是我口腹之欲里最丰盛的记忆。没有吃过的人不知道。现在饭店里也往往有类似的菜,但用的是山竽粉皮,虽然看起来只是形制略有差别,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吃过的人会知道。

桐城是个小城。在很小的时候,至少城关的每一块土地,我都跑到过。稍大一点,骑着老爸那又大又破的自行车,和同学们,如被狗追一样满城疯跑。

去年我回了一次,那是十年后第一次回去。最大的发现是,我曾经走过的巷子变窄了,爬过的台阶变矮了。我们在桐城搬过三次家,而其中的一处,如今已经是荒烟蔓草,绿色植物从山里侵出来,遮住了旧屋的台阶。

除此之外,它还是那个样子。平静,生气勃勃,像无数个这样的内地小城。而最有资格讲述它的,是现在的市民——在我离开后不久,它的行政属性由县升级为市了。在外地的原桐城人,对这件事并无多少感觉,但,如果来到互联网上,来到桐城的本地网站,和一些同乡论坛,可以感受得到,人们的活力和自豪。还有谁比本土的人更热爱本土呢?离开的人,怎样深情追忆,终究有些空乏。

我还回了外公外婆的家,离桐城城关约三十里地,更小的镇子,童年的很多光阴,寒假和暑假,我是在这里度过的。

那时候,我发愁的事情,是带双铜环的木门,门栓太高,总是难以够到。不理解大人们为什么整天都那样忙碌。我一边渴望着长大,长高,做大人们现在不允许做的事情,却又以为看到的一切包括大人的容貌永远不会变。

稻床,楝树,槿花林,菜地,泥水上爬着螺蛳。在那个小镇上,古旧的房子,窗台上生锈的铁钉,一直放在那里,水缸里装满挑来的井水,冬季温暖,夏天冰凉,抵不住诱惑总要把手偷偷伸进去拨弄出水波。灶台里的柴火,暖暖地烘着脸,果子埋进去,竽头埋进去。外婆整个冬天都脚边都放着小巧的脚炉,外公种下的泡桐树最后打了寿材,寿材埋进了土里。我离开,去上学,上班。

我回去的时候,是夏天,小镇已经荒败,人们搬去了新镇。老街上大多数房屋,梁木腐朽,虫蛇并生,在正午的阳光里也像黄昏。我在疯长的草木里,找到了外公外婆的房子。一不小心,就走过去了,是回头又仔细地在草丛里张望半天,才能确定房子的位置。我才发现,房前竟然有一棵桃树,是未嫁结过的小毛桃,已经有点挂红了。春天的时候,我满世界找桃花看,不会想到,在这里就有一树桃花,慢慢地开谢,没有人知道它。

我拨开门栓,钻进了外公外婆的老房子,小时候经常跑来跑去的地方。又一个意外发现:里面用水泥隔开了一个个小间,还装上了水管,但这项工程似乎很快就废止了。后来吃饭时问小姨,答曰:猪圈。来源于猪肉涨价时某些人的致富雄心。另一个流传了几年的说法,有投资商出了八十亿,要开发这条老街。和猪圈计划一样的令我感觉世事荒诞。


那个小镇叫作孔城。

到现在,我还是得说,我对名义上的家乡,并没有多少怀念或热爱。但我最童真的时光,在那里,我健在的和故去的亲人,至亲的人,都还在那里。所以我希望它越来越好,房价不要涨,人们生活安宁。我还希望能够经常再去那里,把走过的路再走几遍,直到心中再无物是人非的感慨。

对家乡的感觉,有点像伸出自己的手指,既不柔夷,也不春葱,对于我这样挑剔,且有严厉的自知之明的人,完全不能志得意满,但我也不能把它割掉,它就是我自己,是生命的一部分。不管过去未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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