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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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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下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新闻发布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永江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情况,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小政主持。



闫永江指出,自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以来,渭南市检察机关按照“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的要求,通过加强集中学习教育、多方位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等方式持续推动全面落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全面、如实、规范、主动填报,画出“红线”,筑牢规范司法行为“安全阀”,确保全体检察人员认识到位、学习到位、执行到位,深入推动“三个规定”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全市11个基层院和市院机关每月按时、按要求做到“逢问必录”,“逢问必填”,截至目前,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有情况”786人次,其中市院97人次,基层院689人次,两级院“关键少数”填报103人次。其中,2022年以来市县两级院干警记录报告“有情况”271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5.5%。

针对下一步工作,市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积极推进清廉检察建设,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总体要求,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作为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重要抓手,作为爱护干部、防止出问题的源头性、预防性、根本性举措,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巩固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刘丽就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内容和“三个规定”中记录填报的内容有哪些不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主体指的是哪些人员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文字:吉姣

编辑:孟慧敏

审核:冯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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