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精准高效” | 回应社会关切 汇聚民心民智民意
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文化和旅游部党组迅速召开会议,听取建议提案分办情况汇报,进行研究部署。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提出“精准高效”的办理要求,亲自审阅了全部主办件答复函。每位部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带着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审定分管司局建议提案答复函。办公厅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规范办理流程,做好办理工作的统筹和服务。各承办单位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承办处室具体办理的分级负责制,转变工作作风,注重成果转化,确保了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建议提案办理不仅是给代表委员一个答复,更重要的是把代表委员提出来的合理建议落到实处,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文化和旅游部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更好地结合起来,打通办理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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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互联网+旅游”
文化和旅游部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数字故宫、数字敦煌等项目让优秀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
黄细花代表:《关于推进“互联网+旅游”助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借助互联网这个“最大增量”,利用当前更新迭代迅猛的互联网思维和技术,精准关注周边市场、锁定人群、找准定位、满足需求,加速行业洗牌、加速产品升级、加速在线业态,满足人们文旅消费需求,激发旅游业发展新动能,应成为旅游企业当务之急和长期目标。黄细花建议,加大对“云旅游”“云景区”“云展馆”“云娱乐”等旅游业新业态的产业政策支持。全面推行线上OTA平台,提升在线旅游便捷性认同感。出台专门规划扶持政策,完善在线旅游、预约旅游平台建设。
答复:
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及时出台政策指引,积极推进各地景区实现智能化、智慧化的互联网升级,通过丰富在线旅行度假产品、提供旅游线上场景服务、利用大数据实现个性化旅行度假服务等手段,增强体验感、参与感、融入感。
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加强旅游监管服务、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扶持旅游创新创业、保障旅游数据安全等八项重点任务。文件出台后,各地区纷纷启动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落实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互联网+旅游”向纵深发展。
社会效果:
“互联网+旅游”是我国“互联网+”领域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等文件均对深化“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化“互联网+旅游”指明了方向。文化和旅游部实施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促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和众创空间服务升级,构建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生态。数字故宫、数字敦煌等数字内容创新发展项目让优秀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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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持政策惠及文旅
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可调剂部分旅游发展基金支出用途支持旅游业应对疫情冲击的通知》
朱虹代表:《关于进一步完善疫后文旅产业帮扶机制的建议》
建议内容:
建议从国家层面,依法加大减免税费力度,探索设立全国文旅产业帮扶基金,并对具有发展潜力的文旅企业进行金融扶持,如提供专项贷款、贴息贷款等。建议将江西地方性法规首创的旅游购物先行赔付制度纳入国家有关法规,依法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乐享旅游、安心消费。
答复: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门印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给予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函》,推动各项政策将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支持重点。为克服疫情影响,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纾困帮扶政策措施,大部分惠及了文化和旅游领域。
在金融政策方面,人民银行通过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安排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等方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在税收政策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等多项公告;对纳税人提供的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社会效果:
通过经验交流、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指导各地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地方政府专项债、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财税金融政策,缓解文化和旅游企业资金困境和融资难题。
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国工商银行在常规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新增1000亿元专项授信用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复工复产。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接,争取货币政策支持;各地积极行动,多举措争取到优惠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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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
进一步健全非遗保护制度、完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机制、推动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创新非遗保护利用方式和传播方式……
邬成香代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建议》
建议内容:
从文化保护、传承以及当前一些非遗项目的发展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邬成香代表建议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应从长远出发,制定科学系统的指导方案,确保非遗项目在后续开发中走向正轨;注重人才培养,培养新一代非遗传承人;发展文化产业,以产业化带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拓宽文化宣传渠道,提高非遗文化艺术的影响力。
答复: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进一步健全非遗保护制度,继续发挥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推进非遗记录工程,梳理已有记录成果,完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机制,并加强对记录成果的传播利用,及时向社会发布。推动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构建非遗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出版非遗通识教育读本。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与扶持力度。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进一步创新非遗保护利用方式,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将进一步创新非遗保护利用方式和传播方式,指导、支持各地持续做好非遗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工作。组织面向非遗传承人、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带头人、非遗企业负责人和非遗保护工作者的网络销售培训。支持非遗传承人、相关企业对非遗产品进行设计提升,生产出更好满足社会需求、具有更强市场竞争力尤其是适合网络销售的非遗产品,树立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非遗产品品牌,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提高非遗的可见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社会效果:
根据代表建议情况,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健全非遗保护制度,完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机制。推动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构建非遗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与扶持力度。进一步创新非遗保护利用方式和传播方式,支持非遗传承人、相关企业对非遗产品进行设计提升,树立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非遗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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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郭永红代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大旅游产业的建议》
建议内容:
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组建全域旅游发展帮扶领导小组,对口指导贫困地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全域旅游发展帮扶力度;建议国家出台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全域旅游的支持政策,从产业规划、项目用地、资金支持、招商引资、人才保障等方面给与更多倾斜;建议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等各类资金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快重点景区旅游道路、旅游厕所、智慧景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休闲示范城市、国家级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以及国家高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促使旅游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地方经济优势。
答复:
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积极开展旅游扶贫工作,依托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帮扶,着力补齐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二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政策指导,着力发挥旅游品牌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培训,夯实旅游扶贫人才根基。四是加大旅游精准扶贫模式总结和经验交流,做好旅游扶贫成果宣传推广。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旅游扶贫各项资金支持力度;推进相关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鼓励贫困地区打造精品旅游品牌;加强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人才队伍建设。
社会效果:
文化和旅游部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指导,先后将商洛市商南县、柞水县、山阳县3家单位纳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录,指导帮助示范区创建单位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加强综合管理、实施系统营销,通过发展全域旅游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文化和旅游部在支持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包括秦巴山区在内的深度贫困地区,积极申报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优质旅游品牌项目,示范引领当地旅游业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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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修改完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国家层面重点项目一览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段)建设保护规划(建议稿)》
李忠科、武卫东、赵江涛等代表及连玉明等委员:《加强古长城保护和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关于牵手冬奥会,打响长城牌,加快规划建设长城脚下的美丽乡村的提案》
建议内容:
甘肃省以及嘉峪关市为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做了大量努力,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了工作对接,全力推动方案论证、规划编制、项目筹划等前期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李忠科代表建议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纳入国家规划和实施项目之内,推动配套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河北段长城大多处于燕山——太行山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产业及财政基础薄弱,交通、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薄弱,资源亟须系统性整合。为此,武卫东代表提出进一步明确资金保障渠道、加大对重点建设区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明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管理体制的建议。
赵江涛代表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将内蒙古西部历代长城文化公园列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如何牵手冬奥会,打响长城牌,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更高层次京津冀协同发展,连玉明委员建议重新审视北京长城文化的冬奥遗产价值,让长城文化带把京张协同办冬奥这一重大标志性活动的整个过程串起来;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为抓手,让长城文化这张中华民族的金名片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这个世界舞台上亮起来;加快规划建设“长城脚下的美丽乡村”,让“长城脚下的美丽乡村”伴随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举办火起来。
答复:
文化和旅游部作为牵头单位,争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赴张家口、秦皇岛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谋划启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采纳代表委员的建议,与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进行沟通研究,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国家层面重点项目一览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段)建设保护规划(建议稿)》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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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文化保护
印发《黄河文化系统研究工作方案》《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黄河流域文物调查工作方案》《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方案》
程芳、马乙四夫等代表及马萧林、郝远、王鹏杰委员:《关于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根植于黄河流域的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中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主体文化。
程芳代表建议在河南省建设一座能全面展现黄河5000年文明历史的文化旅游景区——黄河文明园。
马乙四夫等3名代表建议国家加大对青海黄河流域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推动黄河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夯实文化保护与传承基础。
马萧林委员建议加快推动黄河文化传承弘扬工作扎实落地。强化黄河文化的资源梳理和顶层设计、深化黄河文化内涵的挖掘研究、推进黄河文化普及宣讲进校园、建立黄河文化弘扬立体传播体系、加强黄河文化的展示推广力度。
郝远委员建议国家将甘肃全域纳入国家黄河流域规划,突出黄河上游重点,在规划中列入黄河上游甘肃段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并给予倾斜支持。
王鹏杰委员建议应该从国家的高度、全局的视野深度审视黄河文化,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以黄河文化为纽带激励炎黄子孙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答复:
文化和旅游部正加紧编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及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领域3部专项规划,并将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作为重点纳入“十四五”规划予以统筹部署安排,建设黄河文化遗产廊道,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展现黄河文化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印发《黄河文化系统研究工作方案》,将依托有关高校和院所,调动沿黄9省(区)黄河文化研究力量,建立黄河文化研究基地。会同教育部推进黄河文化普及宣讲进校园。会同国家文物局印发《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黄河流域文物调查工作方案》《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方案》,将开展黄河文化遗产的调查和梳理,全面掌握黄河文化遗产资源底数。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旅游发展基金支持黄河流域9省(区)3.75亿元开展厕所革命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文物保护、非遗保护资金等加强黄河流域相关文物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鼓励黄河流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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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印发《黄河文化系统研究工作方案》《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黄河流域文物调查工作方案》《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方案》
王坚委员:《关于促进文旅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建议内容:
新冠疫情重创文旅产业,作为新兴服务业消费的重要载体,亟须注入行业复苏活力。建议加强政策扶持,重燃产业信心;有序应对消费反弹,守牢安全底线;推进数字赋能,提升服务体验;推进产业融合,创新升级产品。
答复: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及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发展趋势,指导各地用好各项政策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纾解困难,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加快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将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现代旅游治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内旅游市场复苏,加强短途周边游、乡村游产品和线路开发,继续做好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的研究和发布;将继续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机构“上云、用数、赋智”,发挥互联网平台的赋能和效益提升作用。
同时,将推动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专项中开展“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平台”“景区智能物联网”“沉浸式体验”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加强数字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和推广;将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一批带动性强的重点融合项目,培育一批以文化和旅游为主业、以融合发展为特色的领军企业,积极推动旅游演艺等融合发展业态提质升级。持续推动整合低质量、同质化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出更多优质的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
社会效果:
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专题调研组,到北京、浙江、山东、广西等地就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疫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和政策需求。充分吸纳提案中的建议,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密切沟通协调,推动将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资金基金支持、金融扶持、减税降费、降低成本等政策范围,加大纾困惠企,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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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化振兴
实地检查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制度和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加大财政投入。
组织实施“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引导支持文化企业、机构面向乡村地区、贫困地区开展产业培育、吸纳就业和技能培训,留住青年人在乡村发展。
吴为山、潘鲁生委员:《关于因地制宜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提案》
建议内容:
我国加强乡村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深入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还需进一步培根铸魂。潘鲁生委员建议培育建设乡村文化“自我供给”系统、完善贫困地区乡村信息服务与反馈机制、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文化赋能计划”、建立乡村“文化小康”评价系统。吴为山委员建议深度对接乡村振兴战略,牢牢把握农村文化建设有利契机;创新农村文化建设思路举措,着力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提升群众性文化活动内涵,进一步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大力弘扬农村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树牢融合发展理念,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互促共进;切实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农民群众文化自主性。
答复:
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和制度设计;丰富乡村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加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文化与农业产业协同发展。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意见建议,着力守正创新、精准施策,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大乡村文化投入力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社会效果:
文化和旅游部于2020年下半年分赴各地参与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实地检查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制度和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采纳提案中的建议,通过示范性培训、巡讲、远程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乡村公共文化队伍的业务培训。继续实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圆梦工程”,使文化志愿者成为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一支有生力量。结合组织实施“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引导支持文化企业、机构面向乡村地区、贫困地区开展产业培育、吸纳就业和技能培训,留住青年人在乡村发展。
(本文作者:肖维波 郑芋 程晓刚,张海宁、黄卓制图。)
2021年3月3日《中国文化报》
第2-3版特别推出
《文化和旅游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精准高效”
回应社会关切 汇聚民心民智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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