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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曝光】绵阳城区主干道,男子驾车撞飞行人,致当场身亡!事后并未刹车…

绵阳晚报 绵阳晚报 201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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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7)日15时28分

高新区绵兴东路3536公交站台附近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车牌为川B95XXX的蓝色轿车

在出城方向将一名

正通过人行横道的路人撞倒

导致其当场死亡


戳视频☟


该车撞人后并未停车

而是迅速开车驶离现场


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成立了“4·27”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专案组。

民警先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测,并在现场发现了少量经撞击残存的车辆受损碎片。同时,由于事发地绵兴东路为主干道,民警立即联系交警支队科技科协助调查该车信息。随即,确定为一辆车辆车牌为川B95XXX的蓝色车辆为肇事车辆,民警勘查现场后立即通知车主了解情况。




据民警介绍,27日17时,事故车辆车主王某某到交警部门陈述情况时满身酒气,只承认自己是该车车主,并一口咬定当时自己坐在副驾位并没有驾驶车辆,是其侄儿在驾驶车辆,对具体情况不了解。



事故民警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在未找到事故车辆驾驶员和车主未供出驾驶员的情况下,对车主王某某进行了酒精测试,发现王某某属醉酒,血液酒精浓度达158mg/100ml。


随后交警要求王某某通知其侄儿询问情况,当晚21时许,王某某侄儿接受交警询问,才知道叔叔出了交通事故,自己不仅没开车,甚至没有坐这辆车。随即,交警再次对王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仍然达到115mg/100ml,立即对其进行了控制至醒酒。



今(28日)早上,王某某酒醒后,面对侄儿口供,对27日下午的交通事故供认不讳。


王某某向警方交代,27日中午与侄儿在火车站附近一餐馆吃饭喝酒,饭后自己驾车往高新区一建筑工地,由于醉酒撞人后直接离开了现场。27日17时许,王某某再次到医院抽血保留证据,期间王某某仍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开车。



交警部门介绍,王某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车辆酒后驾驶车辆,且在醉酒状态下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多个违法行为,属严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接下警方来会进一步固定证据,按程序对王某某进行刑事拘留。王某某也将面临最严重的交通违法事故处罚。



面对一次又一次的交通事故

珍惜生命、安全驾驶

不要酒驾!酒驾!

除了酒驾

开车的同志还需要注意这些


安全驾驶

既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

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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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运哦



记者/王望  实习记者/唐舒淇  编辑/陈亚妮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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