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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我当成那种只是陪你吃一顿饭的朋友”

2017-06-15 不四 一朵药片


最近看了一部电影,喜欢里面的主人公,很想要分享一下。


《弗朗西斯·哈》,里面的主人公就是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是那种很普通的女孩,27岁,漂在纽约,有着一个舞者的梦。

 

想要介绍她是因为,她跟刚出来工作的我们太像了。

 

渴望朋友,需要陪伴,在一个为了理想而咬牙撑下去的城市里,笨拙地维持着人际和工作,寻求着安定和成长。


 

 

 

算起来,27岁的弗朗西斯大学毕业已经有四年了,她不是一个人在纽约,与大学最好的朋友苏菲一起,她们合租了一间公寓。

 

用弗朗西斯自己的话,她和苏菲基本算得上“头发颜色不同的同一个人”、“一对不做爱的拉拉”

 


住在一起


 

日常出去玩一起

 


洗衣服也在一起


 

 


说得出来你的哪件衣服什么时候在哪里买,坐地铁时很自然地就把头靠在了你的肩上,觉得是除了父母外会一直在一起的那种人。

 

甚至在男朋友提出同居要求时拒绝了,弗朗西斯知道自己更愿意和苏菲待一块。

 

她们一起有想要实现的目标。

 

 


 

弗朗西斯对苏菲有一种情感上的依赖。那种了解你的过去,知道你的计划,明白你的每个梗和行事动机的人,毕竟不多,他们能让你觉得在什么都抓不住的生活里起码有一个地方是安定的。

 

但苏菲说她要搬走了,理由是一套她很喜欢的公寓有了一个空位。

 

她对弗朗西斯说:“如果你不愿意我就不搬,我们可以一起再找房子”。

 

弗朗西斯在情感上有正义的阻挡理由,但在好朋友追求更好的居住环境这一层意义上,她应该是要支持的。

 

苏菲说:“虽然不住一起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但还是不一样了的。


 

 

 

苏菲有了新的朋友,她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处理其他的关系,渐渐地,弗朗西斯觉得自己不是她生活中重要的人,而只是生活中的一个人。

 

“你哭的时候我抱着你的头,我知道你的药藏在哪,别把我当成只是陪你吃饭的朋友”,在一次吵架时弗朗西斯是这么说的。

 


 

 

弗朗西斯需要新的陪伴。

 

她与之前派对上认识的男生列佛有了一个饭局。收到了退税的她坚持应该由自己付钱,信用卡却刷不出来了。

 

弗朗西斯起身就跑出餐厅去找ATM机,说好付钱的就要付到底。只有跨行取款的机器了,3块美金的手续费让她有点心疼,还是取了钱,跑回餐厅时摔了一跤,但她没有一秒犹豫地起来了继续跑。

 

回去后列佛发现她的手流血了,她的第一句话是:“奥,对不起”,她觉得新朋友比自己受伤的事重要多了。

 


 

 

列佛邀请她回家参加了一个派对,她尽力地表现和配合,大家需要食物时去准备了食物,大家想要看她跳舞时就跳舞。

 

最后要离开时她依依不舍,一句“我该走了”说了好几遍。

 

苏菲走后弗朗西斯自己租不起原来的房子,列佛和室友班吉收留了她。

 

搬了家有了新朋友的弗朗西斯一度很快乐,有一段是她在马路上飞奔,配上David Bowie 叫《modern love》的音乐。



 

 

“穿着碎花小裙,一百年不换的皮夹克,牛仔裤,背着小包快乐地在街上奔跑,那年,她才27岁,无忧无虑的年纪,也不想着称霸全国,就乐呵乐呵地奔跑”,豆瓣有网友这么形容,“一个快乐的傻大姐”。

 

快乐很简单,但生活会让人滑进去的缝隙是在太多了。

 

在舞蹈学院当学徒的弗朗西斯,被告知原定要参加的圣诞演出取消,学院的情况不好,她的工作也需要圣诞演出后再议,这意味着她连列佛给她打了折的房租都交不起了。

 


 

 

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东西,又要打破了。

 

也没想着称霸全国,她就想跳舞,现在似乎也不行了。不是不努力,练习、拍下上司的马屁,该做的她都有做。

 

备受打击的弗朗西斯做了两件北上广打拼的人总是想做的事:回家和旅行。

 


 

 

把所有的东西存在了纽约的仓库里,趁着圣诞节,弗朗西斯回了在西海岸的家。

 

与朋友和家人参加有的没的聚会,说些有的没的话,时间是过去了,意义却没有来。

 

后来她花了存款去了一趟巴黎,但是只去了两天,因为她还要回来和老板开会,讨论她接下来的工作。

 

在巴黎的街头无所事事,想约的朋友在她已经回到纽约时才给她回电话。说走就走的旅行除了让她的钱包空了,没有带来任何安慰。

 


 

 

一种一身冲劲、一身热血,却仍然不能施展的憋屈感。

 

老板说:“你要不要考虑接手南茜的文秘工作,还能用排练室来编舞,我喜欢你的编舞。”

 

她还是想跳舞,结果回到了大学,在相熟老师的介绍下,做着助教的工作来过渡。

 

“在大自然里总不用花钱吧”,弗朗西斯这样跟妈妈说。

 


 

 

事实是回到了学校更尴尬。每个人都在问“你是学生吗?”,不,她已经没有学生那么有余了,像是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来到了不合适的地方。

 

最后一个打击是她在这里遇到了很久没见的苏菲,之前苏菲和未婚夫移居了日本。

 

和未婚夫吵架后,喝醉的苏菲本能地来找弗朗西斯,她们又像从前那样躺在了同一张床上。苏菲说她讨厌东京,弗朗西斯说:“或许我们可以一起回纽约”

 

但是第二天早上起来苏菲已经走了,她不记得喝醉的自己说过什么。


 

 

 

弗朗西斯大概是真的相信过她们有可能一起回去,一起过回以前的日子的,看到苏菲的信后她急得赤脚追了出去,当然什么也没有追上。


这实在是一部很纪实的电影,没什么逆袭的故事。

 

最后弗朗西斯回到了纽约,接受了学院的工作,做着文书的工作,编的舞也获得了认可。她没有再和别人合租公寓。


 

 

 

电影里没有渲染这个转折,但大家都懂这就是一种成长。

 

她是放弃了理想吗?也不是,这更像是一种妥协,生活的难题太多了,先解决一两个吧。

 

她学会独处了吗?她编的那场舞蹈秀后,她和苏菲各自与别人对话,然后目光交汇,那是她形容过的两个人相处最好的状态:两个人的眼光交汇了,并不是那种占有欲的意思,也不是那种色眯眯的眼神,只是因为那就是你生命中的那个人。





我想弗朗西斯最终还是明白,无论多心意相通,目标与际遇不同,每个人最后都要走向不同的路,不是不在乎,不过是没有办法一直在你身边。





从弗朗西斯身上总觉得看到那个初出茅庐自己,想要人陪而笨拙地去维持着关系,憋着一股劲总是想着要坚持。


那是第一次,一个人来到浮沉不定的生活,需要亲密的关系来确定自己有家可依,需要工作成果来证明自己的奋斗有意义,组成一种人生的存在感。

 

刚开始总是很受挫的,但最后会学会的,像弗朗西斯那样,过程有点曲折有点笨也好,一个人经营生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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