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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香港特别行政区个人税务制度

普华永道 普华永道
2024-08-23



摘要

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地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于2022年10月19日发表了其上任后的第一份《施政报告》,明确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将推出不同的吸引人才措施,以持续香港地区在不同领域的发展,而香港地区高效简便的税务制度是吸引不同人才落地发展的重要优势。


在这一背景下,普华永道通过本文章从专业视角介绍和分享香港地区个人税务制度,以助力初来港工作或定居的人士理解香港地区个人税务制度的相关影响



详细内容


香港地区个人税务制度简介


香港地区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一般来说,只要个人有取得来源于香港地区的收入便需要在香港地区申报和缴税。个人的居民身份、国籍、经常居住地对香港地区征税无关。对于个人而言,于香港地区产生或得自香港地区的职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入息均须申报、缴纳薪俸税。即是,于香港地区受雇工作或在香港地区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或者收取在香港地区控制管理的公司的董事酬金,才须缴纳薪俸税。


香港地区薪俸税的最高税率为15%。香港地区个人纳税人亦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相应个人情况,就某些指定的个人支出申索相应的税项扣除,或按照个人的家庭情况申索免税额,以减低薪俸税的应课税收入。


除薪俸税外,香港地区还有其他两种直接税种:利得税及物业税。香港地区业务经营所得利润需要申报缴纳利得税,而香港地区物业产生的租金收入需要申报缴纳物业税。


香港地区并无资本增值税、销售税、股息或利息的预扣税,以及于2006年取消遗产税。


应课香港地区薪俸税的收入类型


《税务条例》及税务局的相关指引列出了在薪俸税下需征收薪俸税的入息。入息一般来说指:工资薪金、假期工资、佣金、花红、酬金、额外赏赐、津贴等。


如雇员因受雇或担任职位从雇主处获得如股份奖励,或从参与雇主的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收益,这些奖励或收益属于应课薪俸税的收入。


另外,如雇主在个人受雇期间提供居所予雇员居住,或就个人的居所报销部分或全部租金,税务局会依照相应的公式计算该居所的“租值”,并以该租值作为应课税入息的一部分。


税项扣除


在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下,如个人在课税年度内有以下支出,可以在《个别人士报税表》内申索扣除,以减低应课税收入:



免税额


除上述税项扣除外,个人还可以根据自身或家庭成员情况,申索下列免税额。免税额可以进一步减少应课税的入息总额。



薪俸税税率


薪俸税额是按个人在课税年度内扣除个人免税额后的应课税入息实额以2%-17%的累进税率计算;或以入息净额(扣除个人免税额前)以15%的标准税率计算,两者取较低的税款额征收。


香港地区薪俸税简便的申报缴纳制度


香港地区的课税年度由当年的4月1日开始,次年的3月31日截止。


香港地区的税务申报流程清晰及明确,除非雇员离开香港地区,雇主在香港地区无需为雇员代扣代缴香港地区薪俸税税款。一般来说,雇主每年需要向香港税务局提交该年度的《雇主报税表》(表格IR56B),以申报每名受雇雇员或来港工作的雇员的应课香港地区薪俸税的收入。


由于没有雇主代扣代缴制度,香港地区薪俸税实行“先申报、后缴纳”的制度。个人需就每年职位或受雇工作、个人拥有的物业租金及独资经营业务收入作申报在税务局发出《个别人士报税表》中申报。香港地区个人报税表以个人为单位申报,已婚人士可选择与配偶合拼评税。


评税完成后,税务局会以书面形式出具评税通知书,也即缴税单。纳税人只需要在相应期限前向税务局缴纳税款即可。一般来说,税务局在评税时,除了评核该年最终税款,亦会同时征收下一年度的暂缴税。任何已缴付的暂缴税会在该税务年度终结时抵销该年度的最终应课缴的薪俸税金额。


香港地区强制性公积金


香港地区没有社保或其他工资税。为了让香港地区劳动人口获得一定的退休保障,香港地区于2000年12月1日引入了强制性公积金(即“强积金”)计划。除了获豁免人士之外,雇主及雇员双方须分别就雇员有关入息作出5% 的强制性供款,供款上限为每月港币1,500元(或全年供款上限为港币18,000元)。获豁免人士包括来港工作不超过13个月或受海外退休计划保障的海外人士,请注意获豁免人士并不包括香港地区永久居民。



注意要点


香港地区拥有完善和清晰的税务制度,一直深受不同类别人才的欢迎。香港特区政府在2022年《施政报告》针对人才引进政策进行优化,将便于更多优秀人才在港发展工作。然而,随着香港地区与中国内地和其他地方逐渐通关,跨境工作及人员流动越见频繁,来港工作人士需关注香港地区的税务申报合规问题,并避免双重征税的潜在影响。


普华永道人才和税务咨询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香港地区税务申报、合规风险评估、咨询等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了更深入讨论本刊物所提及的问题对您业务可带来的影响,请联系普华永道人才和税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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