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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公差之际出游并违规报销,宁夏贺兰县5名领导干部被严肃查处

2017-07-28 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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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贺兰县严肃查处了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16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德胜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张孝平、食品科原科长周建军二人到江苏省无锡市参加“全国第二十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3月31日,培训结束后,张孝平、周建军二人先后到江苏省镇江市、扬州市、南京市等地旅游,于4月3日返回银川,违规报销各类费用3846元。2017年7月17日,张孝平、周建军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收缴上交县财政。 

  2016年8月12日至8月17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书记王生贵带领该局工作人员刘才志、刘佳,到吉林省长春市参加“第二届全国农用塑料设施大棚、温室栽培技术交流会”。在8月12日到达长春后,王生贵、刘才志、刘佳三人并未到会议举办单位报到参加会议,而是先后到长春市内、长白山景区、大连等地游玩,于8月17日返回银川,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13121元。王生贵作为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外出前未按规定报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且在县纪委初核问题线索期间王生贵、刘才志、刘佳三人编造在长春市内及周边参观学习苗木种植的假情况,掩盖游玩的事实真相。2017年7月17日,王生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才志、刘佳二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收缴上交县财政。 

  贺兰县对以上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从上述两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当前和今后的政治任务抓严、抓实、抓细。全县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时刻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以上率下,为党风政风好转、社风民风改善带好头、做表率。全县各纪(工)委、纪检组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形成抓作风建设和纠正“四风”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李世赟)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编:生产队长 编辑:小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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