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区将在去年纳入抗癌药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将更多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范围。
去年11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以来,已出台实施政策,将17种(32个品规)的国家抗癌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同时,我区率先在全国明确该类谈判药与在医保药品目录的103种抗癌药品的使用不纳入各地医保总额控制范围。鼓励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申购抗癌药品,并明确不得已“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抗癌药的使用,从而减轻医生用药顾虑,确保患者用药需求。
据介绍,医保总额控制和“药占比”是医院两项控制性指标,由于抗癌药品价格昂贵,使用价格高昂的抗癌药物会占用医院总医保资金额度,增加药费所占比例,导致医生在给患者用药时有所顾虑。“取消新纳入抗癌药的这两项指标,减轻了医生用药顾虑,使其可以真正因病施药,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负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前两个月,17种抗癌药全区医保报销金额为183万元,切实为患者减轻了经济负担。
据悉,国家医保局于近日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年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等调入目录。我区也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我区医保耗材目录,将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纳入医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