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欧洲单一专利制度:英国“脱欧”公投结果深深伤害了我

张伟君 中国知识产权报
2024-08-26


编者按:英国“脱欧”公投的结果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虽然从法律上来说英国尚未真正离开欧盟,但是这一结果无疑会对双方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在内的相关立法带来一些不确定的影响。作为欧洲市场一体化重要一环的知识产权一体化进程,特别是处于能否实施的关键时刻的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无疑也会遭受很大的冲击。


  原标题:英国“脱欧”,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或生变数?


  英国“脱欧”影响深远,而在知识产权领域产生直接影响的,无疑是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的欧洲单一专利制度,同时,英国“脱欧”也将对英国以及欧盟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产生影响。


  影响欧洲专利一体化的进程


  建立统一的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是欧洲市场一直致力实现的目标。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在经历了《共同体专利公约》流产、“共同体专利条例”遭遇个别欧盟成员国抵制后,欧盟最终在2011年授权启动“强化合作程序”,准备在参与的全部欧盟成员国(目前未包括西班牙和克罗地亚)实现具有单一效力的欧洲专利(简称欧洲单一专利制度)和建立统一专利法院。但是欧盟立法的“单一专利条例”和“翻译安排条例”目前仍无法实施,因为这两部条例只有等待包括英国、法国、德国在内的13个缔约国批准《统一专利法院条约》后才能实施。原本在欧洲单一专利制度的博弈中,英国已经获得了不少好处,比如作为欧洲专利的申请语言之一,英语也顺理成章地成为欧洲单一专利的授权语言并原则上成为统一专利法院中心法庭的诉讼语言之一;伦敦也成为3个中心法庭的所在地之一。因此,英国早已在2014年10月生效的新知识产权法案中增加了授权批准该条约的规定,2015年10月也签署了《临时适用统一专利法院条约议定书》。若不出意外,英国很有可能在今年批准该条约。


  但是,随着“脱欧”公投出现令人意外的结果,即使英国仍有意批准该条约,其是否还能参与欧洲单一专利制度,已经成为未知数。当然,这也给正准备启动欧洲单一专利制度的欧盟出了一道难题,如果让英国在“脱欧”前继续留在单一专利制度的框架内,待其正式“脱欧”,且不说需要克服法律上的障碍(只有欧盟成员国才能参与欧洲单一专利制度),让英国继续享受欧洲单一专利制度的好处也会引起其他成员国不满;但是如果立即把英国排斥在外,也同样面临很多法律麻烦,因为《统一专利法院条约》是国际条约,欧盟并不能阻挡英国批准该条约,同时,如果立即排斥英国,必将对欧洲单一专利制度的尽早实施带来很大影响。原本期望2017年能顺利启动的欧洲单一专利制度,现在看来何时落地存在很大的变数。


  如果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无法及时实施,统一专利法院无法尽早实现对欧洲专利的统一管辖,那么对于欧洲专利局来说,倒可能面临着重新启动“欧洲专利法院(EPJ)”的新机遇。从1970年以来,由于欧专局只负责欧洲专利的授权事务,迫使其在2000年以后着手准备建立“欧洲专利的跨境执法体系”以及相应的法院,并在2003年准备设立二审制的专门的专利法院,以代替国内法院审理所有涉及欧洲专利的侵权和无效案件。由于欧盟专注于建立自身统一的专利保护体系,欧专局的这个设想被欧盟所阻挡,使得这一执法体系无果而终。但如果英国“脱欧”导致欧洲单一专利制度的延迟实施,不排除欧盟转而支持欧专局在现有《统一专利法院条约》的基础上,重新启动“欧洲专利的跨境执法体系”建设的可能性。


  尽管英国“脱欧”可能会导致欧洲单一专利制度的迟延实施,但是,目前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不会影响其通过现有的欧洲专利体系来提交欧洲专利申请。因为即使英国“脱欧”,也仍是《欧洲专利公约》的成员,中国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向欧专局提交欧洲专利申请后进入英国国内获得专利权保护。就商标和外观设计而言,短期内由于英国尚未正式“脱欧”,中国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现改名为欧洲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欧盟商标和欧盟外观设计而在英国获得法律保护。但是,一旦英国正式“脱欧”,中国企业此后申请取得的欧盟商标权和欧盟外观设计权,在英国继续获得保护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英国愿意对此加以保护);对于之前已经取得的欧盟商标权和欧盟外观设计权,预计英国会通过过渡性的法律转化为英国注册商标或注册外观设计予以保护。


  影响双方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从长远看,英国“脱欧”不仅会影响欧盟知识产权的地域效力,也会影响欧盟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建设。作为英美法的代表国家,在欧盟知识产权法的形成过程中,英国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欧盟立法必须要协调英国法和欧陆法的差异,正因为如此,欧盟知识产权法成为较好地融合了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典范,也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而一旦英国“脱欧”,欧盟知识产权立法过程中将会缺少英国的声音,这虽然对欧盟制定相关法律少了一些制度协调上的难度和羁绊,但也会使得欧盟知识产权法更加偏向大陆法和德国法,这对于法律制度的相互借鉴和融合也许并非好事。


  反过来,英国一旦“脱欧”,将不再受到欧盟立法和欧洲法院判决的制约,这也同样会影响英国国内知识产权的立法。


  总之,英国“脱欧”公投的结果给欧洲一体化进程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也给欧洲专利一体化进程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一旦英国“脱欧”成真,就不可避免地影响现有的欧盟知识产权法体系,也自然会影响通过欧盟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和外观设计)注册途径进入英国的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经营策略。虽然目前离英国正式“脱欧”为时尚早,但我国相关企业应该关注这一进程,未雨绸缪,做好相关的应对工作。(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研究员、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张伟君)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责任编辑:赵世猛 编辑:石焱)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知识产权报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