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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专利许可怎么做?华为最新经验……

陈景秋 中国知识产权报 2023-03-05

  6月17日下午, 记者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获悉,华为公司与位于北欧地区的Nordic半导体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向Nordic半导体公司及其客户授予了低功耗广域蜂窝物联网标准必要专利的组件级许可。这是蜂窝物联网领域首次实现组件级专利许可,也是中国科技企业在该领域为跨国专利许可首次提供中国方案,并快速获得外方回应和认可,是一次历史性突破。


  中国方案获得外企认可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不断增强专利实力,以华为公司为代表的中国通信企业在4G/5G无线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具有全球领先优势。其中,低功耗广域LTE-M和窄带物联网技术作为4G标准的一个子集,对物联网的发展具有巨大价值。在低功耗物联网领域,尽管华为等公司拥有领先的标准必要专利组合,但也希望通过专利许可方式让全球相关企业能够更好地利用这些发明创新实现快速发展。


  从今年1月开始,当华为公司注意到北欧提倡物联网组件级蜂窝许可证并与Nordic半导体公司联系以了解更多信息时,两家公司聚在一起讨论达成协议的可能性。然后,这笔交易用了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完成。这与通信行业少则两三年,多则四五年的长期谈判获得许可,甚至最终走向对立面对博公堂来解决专利许可相比,该协议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可以说是业界的一个典范。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必由之路,这是国内外各方的共识。在近日举行的华为知识产权论坛上,与会的中外知识产权专家以及华为公司的发言人都传达了保护知识产权、合理收费以保护、激励创新的理念。正是基于这些知识产权理念,Nordic半导体公司所有nRF91系列LTE-M和窄带物联网产品以及Nordic客户可更高效地获取并使用华为公司低功耗广域蜂窝技术标准专利。并且,相关专利许可费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FRAND)原则设置。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与桥梁。“华为公司与Nordic半导体公司达成专利许可协议,凸显跨国企业对中国专利许可方案最大的认可,将有助于各个行业大规模部署低功耗蜂窝物联网技术,进一步推动全球数字化转型。”华为欧洲知识产权部部长张肖午对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


  合作才能共赢,中外企业的认识是一致的。作为此次专利许可的被许可人,Nordic半导体公司高度认可中国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价值。Nordic半导体公司法律与合规高级副总裁Marianne Frydenlund表示:“双方进行了合理和务实的谈判,并认识到简化程序将有助于促进市场增长,让包括华为、Nordic以及Nordic的蜂窝物联网客户在内的各方都受益。”


  知识产权领域多位专家认为,此次芯片组件级别许可能够使Nordic半导体公司及其下游厂商均能获得有效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改变了以往选择性向终端厂商进行收费的模式,打破了组件厂商难以获得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困境,有助于全球广大物联网行业厂商在低功耗蜂窝物联网技术领域进行大规模商业布局。


  “这一方面意味着蜂窝物联网行业基于FRAND原则进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全球实践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另一方面也展现了中国科技企业在推动物联网行业标准化、创新性发展中所做出的切实努力。”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仲春对本报记者表示。


  中国企业展现全球胸怀


  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是创新发展的基本内涵,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保护是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知识产权的高效益运用是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当前,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在智能手机、网联汽车、网络技术等领域的普及,其价值也由传统通信领域逐渐向物联网、智能家居等新兴领域外溢。然而,蜂窝物联网领域的专利许可在行业中是一种相对较新的实践,需要有灵活的方案。


  “不同于其他一些西方主流厂商仅向终端厂商单独进行许可的方式,华为公司此次专利许可的亮点在于采用了芯片组件级别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这让终端厂商也同时获得了更加有效的许可。”仲春表示,由于组件级别的专利许可方式能够一次性使组件厂商及其下游厂商获得许可,因此在简化许可层级、减少许可纠纷、降低商业流程整体的许可成本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进一步提高行业法律风险的可预测性,有利于推动全球数字化转型。


  “另外,根据先前在德国等国家的一些判例,可以推测华为公司此次专利许可费应该不是基于芯片的价格,而是基于终端的价格来进行计算。”仲春表示,此次专利许可对物联网具有巨大价值,标志着蜂窝物联网行业开始逐步采取基于FRAND原则进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全球实践。


  业内人士表示,在以自立自强为基础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背景下,中国科学技术水平近10年来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而在近年的全球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实践中,中国科技企业也越来越多地充当了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角色,展现了中国企业雄厚的科技实力,此次许可协议的签署便是国外知名厂商对于华为公司高价值技术的认可。


  在仲春看来,中国科技企业坚持以FRAND原则向外企实施专利许可,展现了中国企业的全球胸怀,在通过合理收费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同时积极承担着推动全球标准化发展的国际责任。


  不可否认,中国企业在过去几十年间对无线通信和多媒体标准的发展作出的基础技术贡献固然可喜,未来的发展也值得期待。不过,少数头部企业的快速发展并不足以概括整体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全貌。在当前国际摩擦频发的背景下,全球通用技术的发展也必将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即便仅仅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的操作层面,我们仍应直视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过程中存在的谈判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不足、许可费计算基准和方法争议大等问题。”仲春表示,同时,在当前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诉讼频发的背景下,中国企业也应提前做好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诉讼的攻防预案和应对策略。(陈景秋)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


(编辑:邵京京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崔静思)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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