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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两则

理工融媒 河南理工大学 2024-04-25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

第十三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评选活动开启

今年你有自己最喜欢的教师吗?

快来为你最喜欢的教师投上

你最宝贵的一票吧!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01评教时间

开始时间:第18周星期一(2023年12月25日)8:00

截止时间:第18周星期日(2023年12月31日)24:00


02参评学生

全体本、专科生


03参评课程

全校开设的理论课及大学物理实验课参与评教。


04评教方法

请全体学生用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电脑端登录建议选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手机端登录建议选用自带浏览器或UC浏览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在手机或电脑客户端,用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2.点击教学质量管理--终结性评教。

3.选择“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后,能看到需要评教的课程。

4.点击“终结性评教”按钮进入打分页面。

5.录入评教分数和评语,每个分数不能重复,所有分数录入后才能提交。

6.评教提交成功后可以打开浏览,但不能修改。


05结果发布

评教结果将按照豫理工教〔2022〕12号文件精神和各学院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学院确定,教师综合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评教结果将于2024年3月底前发布。


06评教注意事项

1.重修学生(含单独开设的重修班)和中国大学M00C等网课原则上不参与评教,若任课教师自愿要求参与评价的,需在12月29日前向学院申请(职能部门教师直接向教务处申请),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2.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学期有课的每一位学生,并认真做好学生评教的动员、组织、指导工作。向学生传达豫理工教〔2022〕12号文件精神和评教的意义,使学生能客观、公正、公平地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教。


3.未完成评教的学生不能进行网上成绩查询,学生将其所有评教任务完成后,网上成绩查询功能将自动开通。


4.学生评教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 学生应客观、公正、公平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教,要求用语文明、准确。

② 评教提交成功后,评教结果可以查看但无法修改,所以,提交前请认真核实。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01评选对象

2023年度承担学校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课程主讲任务的一线教师。


02参评学生

全体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


03投票时间

开始时间:第18周星期一(202312月25日)8:00

截止时间:第18周星期日(2023年12月31日)24:00


04投票方式

点击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用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点击“教学质量管理”->“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可看到自然年内已选课程和任课教师列表,选择需要投票的老师,点击下方“投票”按钮。每个学生只能从本年度任课教师列表中选择一个教师进行投票。选择某位老师投票后,操作栏显示已将票投给<***>老师,投票后不可修改。


05评选条件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成长,践行“严慈、严谨、严格”教风,无教学事故和差错。具体条件见《河南理工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1〕32号)


06评选名额及奖项

1. 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0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2. 学院优秀组织奖6名,颁发证书。


07活动的组织

评选活动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联合组织开展。


08评选程序

1. 第一阶段:网上投票(2023年12月)

全体在校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从当年度给自己上课的教师中选出1名最喜爱的教师,在评选网站上进行投票。


2. 第二阶段:结果审查(2024年1-3月)

对学生网上投票结果进行统计,根据豫理工教〔2021〕32号号文件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确定10名初步人选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意见,最后确定“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当选者;学院学生投票率前六名的学院为优秀组织奖。


3. 第三阶段:宣传表彰(2024年4月)

整理河南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材料,对获得河南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进行宣传表彰。


09活动要求

1. 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学校成立以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校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评选组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指导各学院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评选活动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开展工作。


2. 切实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成立以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的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可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等组成的宣传组,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投票。


3. 严肃纪律,杜绝舞弊。学生不允许代他人投票,坚决杜绝老师和学生舞弊行为的出现。对于舞弊的学生及学生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所在学院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对于舞弊的老师取消评选资格。


10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987214、398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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