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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7项退役军人重大事宜通知!

军路 军路 2020-08-29

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ID:military_road)

作者|军路君



备受各界瞩目的两会在京召开,一系列事关退役军人等涉军群体的干货经媒体披露。3月3日,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开启,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就有关退役军人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军路(ID:military_road)仔细盘点了一下,有7项关系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加急在办,部分事项已经完成或明确了时间节点:


一是全国省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全部组建完成。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已经全部挂牌运行,根据此前地方机构改革方案的部署,省级地方机构改革于去年底全部完成。从地方改革调整现状来看,全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已经全部如期挂牌运行,展开工作。


二是3月底前,省级以下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完成。当前,负责退役军人、优抚工作的事业单位正在或者已经转隶,由人社、民政部门主管的军官转业、士兵安置职能部门,同样陆续转隶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参照此前地方机构改革计划表,新组建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在3月底前完成组建。

三是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组建,省及以下的市、县、乡、村五级服务管理体系,将在5月份完成。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前不久挂牌,属于事业单位,是退役军人和其相关职能部门的梁桥纽带,而且强大的五级服务退役军人体系,将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工作延伸到村,体系的建成将实现对退役军人面对面的帮助、一对一的指导


四是《退役军人保障法》有望在下半年提交审议。在众多法规政策中,《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最受瞩目的。自去年7月份,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首次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的雏形,内容涉及退役军人移交接收、教育培训、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抚恤优待、褒扬、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是其他各类法规、保障落实的基础和遵循。截止目前,该《草案》已经送军地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有望在今年出台。


五是《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11部法规和17个政策文件,将陆续出台。退役军人事务部于去年4月份挂牌组建后,随即马不停蹄地展开各项政策的研究制订,已经先后颁布了事关退役士兵安置、促进就业创业、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发放光荣牌等12项法规意见。今年,他们在前期做了大量铺垫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各类法规、政策文件的出台。在两会“部长通道”上,孙绍骋部长表示,11部法规和17个政策文件基本上达成一致,正在按程序报批。

六是《退役军人保障法》相配套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也在制定和修订当中,计划今年完成。显然这些法规政策是包含在上述11部法规当中,不过这几部法规的分量很重。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为例,当前军官退役安置政策主要依据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主要依据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旧的政策规定,显然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及早修订完善保障涉军群体的政策法规,势在必行。


七是动员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政策措施正在研究制定,将陆续出台。做好退役军人基础保障工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需要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形成合力,还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与补充。只有“三驾马车”齐头并进,才能事半功倍。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尊崇和善待他们。在国家先后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后,无论是管理机构、制度保障,还是社会拥军等方面,让退役军人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样。


今年,随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制度的颁布出台,退役军人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妥善安置问题,一定会得到圆满的解决,未来退役军人群体也必将受到全社会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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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蒋星辰 实习编辑:吴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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