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补助,符合的退役军人逐月领!
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ID:military_road)
作者|军路君
未来,服役满一定年限的士官,退役后可逐月领取退役金。此条消息一出,立即受到官兵的点赞关注,不过目前只是证实了这件事有关部门正在协调推进,至于何时会颁布出台与服役年限有何规定等等,这些具体细节离公开尚需时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符合安排工作回乡后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领取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选择自主择业的军官,每月可领取退役金。那么,除此情况以外,仍有2项补助,针对符合条件退出现役的军人可逐月领取。
一是伤残军人定期抚恤补助。主要指在部队因战、因公或因病致残的伤残退役军人。因战、因公经军队卫生部门鉴定为1-10级,因病经军队卫生部门评定为1-6级残疾的,退役回乡后持《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对于因战、因公致残,退役时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但在档案中有详细病案、伤情证明,且有原始病历的,回乡后可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评残鉴定。在地方机构改革之前,这项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组建后,职能归属于退役军人事务厅(局)。
不过,军路(ID:military_road)还是提醒一下战友,评残鉴定通常结合老兵复退期间展开,能在部队评残的尽可能在部队完成残疾等级鉴定,如此一来省去了回地方后评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在跑资料、办手续、开证明上;另外,在部队评定残疾等级的,可以领取一次性伤亡残疾保险金,这笔保险补助也是可观的。
对于伤残军人定期补助标准,可以在军路输入“抚恤”进行查看,该项补助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定期增涨;军人一次性伤亡保险金,可以输入“伤亡保险”进行查看,该项保险金由部队财务部门发放,一般在申请后的一年左右发放到位。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抚恤补助。对身体患伤病却达不到残疾等级的,可以申请慢性病,退役时可领取一次性医药生活补助费,根据评定的慢性病等级,有几百到几千不等的生活补助费。虽然这笔补助不多,但参加了慢性病鉴定的,其病案的鉴定表会进入档案,这对退役回地方申请带病回乡就方便多了。
带病回乡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主要针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且身体患伤病未达到残疾等级标准的退役士兵。因特指带病回乡,一般在户口上限制为农村籍退役士兵,有的地方将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且符合带病回乡病情的退役士兵,也可申请带病回乡。申请办理带病回乡后,每月可领取550元的生活补助,该项生活补助同样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定期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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