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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善待和保护“逆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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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职业都有其特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两者是相称的,需要同等对待。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能够做出给予医生开除职务、上报上级吊销其执业医师资格的处罚,需要有法律依据,不能任意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会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而对于一大批医生主动签请战书,主动申请上一线抗击疫情,冒着生命危险奋勇向前,不计生死分离,义无反顾出发的勇敢战士们,我们不能要求他们“不畏生死,不计报酬”。相反的,我们应该给予更多保护和保障,形成良好的动力机制,特别是要保护好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有规定,“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第三十三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发展迅猛,而相关的医疗物资保障尚不到位,形成了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矛盾。据媒体报道,在武汉以及湖北其他地区,很多医院都存在医疗物资紧缺问题,医生的口罩、防护服不足,急需社会捐赠。同时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休息时间严重不足,也是一个重要难题,有的医生因为交通不便,上下班都要步行来回几个小时,严重影响身体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当务之急,我们要为医疗卫生人员迎难而上做好物资保障,让他们安心在一线抗击疫情,同时给予个人、单位和集体必要的奖励和津贴,完善好后续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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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挺身而出的担当,是美德的追求和目标,不能成为道德绑架的借口。疫情在前,我们要积极肯定和鼓励赞扬医护人员发扬美德精神,不惧生死、勇敢逆行,但是也不能因此而进行道德绑架,提出过分的道德要求,更不要给医生贴标签,他们需要更多的理解和保护。除夕之夜,微信群传播了武汉某医院一位医生坚守岗位、几乎崩溃的短视频,就令人十分动容。就正如那位医生在短视频里所言,医生也是人,也有亲人,也需要休息,也要过春节。不能让疫情耗尽了医生所有的精力,乃至赔上性命。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说“人命至重,贵于千金”。我们不仅要保护好患者的生命,也要维护好医生的尊严,保护好医生的生命安全。在疫情快速扩散,恐慌情绪蔓延的形势下,很多病人或家属容易陷入无理性的歇斯底里状态之中,病情暂时得不到救治,就对医生进行谩骂和中伤。这个时候,性命攸关,病患或家属焦急或焦虑的情绪值得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专业的救治,我们就应该给予医生更多的信任和宽容。特别是在当下,疫情紧急,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去疫情战区。我们需要鼓励和倡导那些临床经验丰富、抗感染水平强、体力精力好、临战心理素质高等医护们战斗在第一线。此次前往湖北支援的医护们,很多人都参加过2003年非典战役,或者参加过中国援非医疗队、战胜2014年埃博拉病毒疫情,大部分来自呼吸、感染性疾病、医院感染控制、重症监护、急诊等科室医护们,他们经验丰富,能打胜仗,他们冲锋在前、挺身而出,更让人安心,也符合能力与责任对等的美德原则和英雄法则。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付出也越多,这正是人们对于英雄的期许,也是英雄成就自己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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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新华网等责任编辑:张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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