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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未系安全带一定罚的哥?深圳交警这样回应

深圳交警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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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对2018年7月9日凌晨发生的一起“深圳西湖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周师傅,因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而被乘客殴打”的案件高度关注。同时,对社会出现关于“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驾驶人不合理”的话题,蜀黍再次重申:


为了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圳交警从2016年开始加大力度对不系安全带违法进行整治,特别对车内乘客(副驾驶、后排乘客)系安全带进行严管。


经过近两年的整治

因不系安全带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车内全员系好安全带

已成为深圳交通文明的一张名片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行车中系安全带是法律明确规定

也是大家的共识

法律明确规定了

驾驶人在乘客未系安全带的情况

不得驾驶车辆


该案件中,驾驶员周师傅开车前对乘客系安全带进行了多次提醒,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做法,交警蜀黍表示肯定和鼓励。交警在日常的现场执法中,也注重执法的合理性,就像该案件中周师傅遇到的情况,交警现场经核查不会对司机进行处罚


7月13日下午,深圳交警也专门组织机训大队民警前往西湖公司对周师傅进行慰问,在公司与运营中心总经理江先生、车队长贺先生进行了会面,由于周师傅当时还在配合派出所进行调查,交警现场转送了交通安全小礼品。


对周师傅不惧危险、坚守法律的行为

蜀黍表示敬佩

希望全体驾驶员

都能为交通安全、文明做出表率


据统计,从2016年至今,涉及出租车被查处的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占违法总数的2.63%


对于修改法律法规方面,深圳交警也对乘客不听劝阻不系安全带的情况进行过研究,并计划向市人大报告,对乘客有类似的行为,通过完善细化特区法规进行约束。


同时,深圳交警也提醒广大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在遇到乘客不系安全带提醒无效的情况下,做好证据的取证和现场自我保护,向深圳交警提供证据,对已经尽到提醒义务的驾驶人不会处罚,对存在不听劝告、有不当行为的乘客,警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蜀黍会维护司机权益

伸张社会正义!


另获悉,7月13日19时许,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对该案件中殴打周师傅的嫌疑人赵某阳(男,34岁)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目前,正对该案中另一与赵某涉嫌结伙殴打司机周某文的违法嫌疑人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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