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醉驾最高可奖励3000元!“醉猫”一个都跑不掉!
深圳的小伙伴们都知道
打击酒驾,蜀黍向来都是
360°无死角!24小时不打烊!
深圳交警在线,“猎虎”永不下线
为了杜绝酒驾事件再发生
深圳交警不断加强酒驾查处力度
可还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饮酒后还拿起车钥匙驾车上路
酒驾,不仅危害驾驶人自身安全
还很有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因此,蜀黍呼吁大家
遇到酒驾司机,立即报警!
2019年4月28日晚上11时许,深圳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一名酒味很重的男子驾驶粤D号牌小型汽车在一医院的急症通道处未及时驶离,怀疑是在躲避查酒驾,且在市民举报时,该男子试图逃离。深圳交警接报后立即出警。
最终,在举报人现场协助下,深圳交警成功将嫌疑人查获。经现场检测,民警确认该驾驶员属于醉驾。
视频追踪全过程▼
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举报酒驾,消除隐患
即日起,举报酒驾还有奖!
为加强酒驾违法行为的源头监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深圳交警经调研,决定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市民实施奖励,以鼓励市民发现酒驾行为后及时向交警举报。
如何举报?
鉴于查处酒驾适用于现场执法的必要性,建议市民拨打110或0755-83333333进行举报,交警指挥中心受理举报后通过接处警系统派警查处。
市民朋友们在举报的同时,需尽量将详细的内容告知交警。具体包括位置、地址、车牌号、被举报人体态特征(性别、衣着等),方便交警第一时间核实被举报人身份。在第一次举报完毕后,若还有后续的情况,可再次拨打报警电话,提供更详细完善的信息。
注意!注意!注意!
由于酒驾需要现场查处
所以举报途径只有两个!
拨打110报警电话
拨打83333333深圳交警热线
交警到达现场后
将首先对被举报人进行呼气测试
必要时进行抽血检测
只要达到酒驾标准
就可以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奖励多少?
经交警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累计奖励金额没有上限,举报内容属实的都将给予奖励。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
对于确认属于酒后驾驶的
深圳交警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对于确认属于醉酒驾驶的
深圳交警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他人与自身的安全
深圳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
一旦发现酒驾嫌疑者,请立即报警!
北有朝阳群众,南有深圳市民
自2014年起
深圳交警实施有奖举报工作以来
收到群众热烈响应
累积受理各类交通违法举报总量达百万宗
2019年至今共收到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15.1万宗,经审核录入3.6万余宗,举报成功率达24%。今年以来,交警根据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特点拟对现行《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办法》除了拓展有奖举报范围以外,还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个别举报项目奖金额度,以期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交通管理共管共治行列。
那么,举报哪些违法行为
被纳入有奖举报范围了呢?
最全有奖举报指南
快快收藏!
(一)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根据案件性质奖励:
1.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2.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3.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4、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查获超1人奖励50元,累计不超过1000元;
5.未经批准从事道路危险品(包括“环保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6.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二)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2000元: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类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
8.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9.机动车向地下管网偷排泥浆的;
10.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11.拼装、出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三)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1000元:
13.市公安交警局公布的50次以上(含)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且被交警查获的;
14.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
15.擅自改变现有道路交通组织的(如双向行驶改单向行驶);
16.虚构、编造违法事实,买卖驾驶证记分的。
(四)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500元:
17.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
18.市公安交警局公布的10次以上(含)、50次以下(不含)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且被交警查获的;
19.泥头车有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的;
20.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占道施工,或者未按规定在距离占道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21.核发的占道项目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或者办理延期手续的;
22.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23.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指路标志的。
(五)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200元:
24.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违反规定载人的;
25.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
26.绿化、养护、环卫作业等市政工程或者其他工程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施工作业的。
(六)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100元:
27.长期违法停放且3个检验周期以上(含3个)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28.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9.客运车辆(包括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等)不按照标识指引、民警指挥接受安全检查的;
30.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者交通严重拥堵的;
31.驾驶公交车驾驶员驾驶公交车时手持接听拨打电话、吸烟、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七)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32.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33.不按交替通行规则通行的;
34.视频或者图片举报泥头车有逆行、冲红灯、“冲禁令”、随意乱变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件不符合规定、未粘贴反光标志以及有其他违反通行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
35.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或者电动自行车的;
36.大型汽车(7座以上)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7.从事建筑废弃物、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建材等运输的轻型自卸货车(简称“小泥头车”)非法加装档板的。
(八)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5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38.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的;
39.行人、非机动车辆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的;
40.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定载质量的;
41.小型汽车(7座以下)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2.举报机动车在通过路段、路口时在网状线区域即“黄方格”内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的。
(九)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5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43.举报在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的;
44.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消防通道、道路网状线区(“黄方格”)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000元以上的。
(十)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2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45、违法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的。
(十一)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按数量进行奖励:
46、机动车在公安交警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以公告为准)违法停车,被处罚款500元的,达5宗奖励5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十二)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成功查获肇事者的:财产损失案件奖励1000元,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1—2人死亡的案件奖励5000元;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奖励10000至20000元。
(十三)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设施故障等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发布信息或提出建议的,经查证属实或建议被采纳的每宗奖励5元。
(十四)非事故当事人协助上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信息经核实采用的,1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
(十五)对其他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建议或意见,视情况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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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违法,积极举报!
更多举报方式,赶紧get起来吧~
01
网站: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http://szjj.sz.gov.cn);
02
电话:可拨0755-83333333举报;
03
随手拍:拍摄小视频或照片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
04
一键举报: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要想不被举报
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违法
举报不是最好的方式
罚款不是最终的目的
蜀黍希望的是
每位驾驶员驾车上路时
都能遵规守法,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