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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场法治“春游”!
相约春天里,共赴“法治游”!
法治“春游”的第一站,师生们来到庄严的审判庭,这里即将审理的是一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盗窃案件。“现在开庭。”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在该案中,因案件事实清楚,庭前准备充分,案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高明法院始终致力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近三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接下来,高明法院继续加强与各中小学的联动合作,提高“法治进校园”工作的实效性,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升青少年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
来源:高明法院
编辑:罗令宙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