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知多D丨查案件、找法官,这个方法好用!
02操作指南
进入“佛山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登陆后进入首页往下拉到【司法公开】专栏,点击“审判流程公开”-“当事人查询”,即可输入案号进行查询。
进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在后台发送私信“限制高消费人员”,即可点击链接进行查询。
04操作指南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或者删除: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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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在佛山法院调研时强调 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 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编辑:罗令宙审校:吕慧敏、冷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