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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专论】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014-04-29 专注于科技创新: 战略前沿技术

  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的脊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军工行业相对封闭的格局尚未完全打破,军民融合依然任重道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为我们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坚定了决心。实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国防科技工业实现创新发展、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举措。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实质是实现资源共享,让军工资源和社会资源得到更为合理的使用和流动。目的是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的实力和竞争力,从根本上满足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

  认清军民融合的前提

  目前整个国防科技工业的民品产值已占总产值的70%以上,可以说,在国防科技工业内部已经实现了军民结合。而军民融合应该是在军民结合的基础上,实现全要素、大系统的融合,是把国防科技工业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富的资源和持续发展的后劲。

  从根本属性上看,国防科技工业应是国民经济和国家大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于这两大体系之外的产业。国防科技工业真正与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紧密相关的是军品的科研生产。所以说,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问题,实质上是要解决好在军品科研生产中,如何充分利用国家整体资源的问题。

  随着武器系统向信息化和一体化方向发展,国防工业与国民经济,军事技术与民用技术的聚合点越来越多、结合面越来越多、融合度越来越高,信息化战争时的军民一体、前后方一体的趋势正不断加强。武器装备要发展,就必须依靠持续、大量的经济支持和强大的自主创新体系,所以必须使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根植于国家整个大工业基础之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军品科研生产体系。

  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是军民融合的目标

  军民融合发展是和平时期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的大战略。要解决的是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持续发展、寓军于民、积蓄国家综合战争潜力的问题。军民融合发展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战争准备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军队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者,解决的不仅仅是“军转民”和“民参军”的问题,而是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问题。

  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建设一支能打仗、打胜仗,强大的人民军队的指示,必须要保持和建设强大、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力量。从现实看,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现有规模和能力与军队武器装备发展需求是基本相适应的,能够满足和平时期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但从战争大量消耗的需要看,这种规模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不能走冷战时期军备竞赛的老路,要走一条平时够用、战时充分供给的新路。这就必须要充分利用全国工业和科技的优势力量,布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战备力量,将国家的优势力量纳入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发展规划,纳入国防科技工业战备力量统筹考虑,壮大国防科技工业的基础。只有平时把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基础打牢,才能到战时承担起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神圣使命。

  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军民融合牵涉政府、军队、企业等诸多方面以及经济社会的深层次问题,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难度巨大。这就需要我们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采取务实有效的举措,共同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颁布已超过3年,但国防科技工业自成体系、自我封闭、自我保障的局面仍未打破。其原因在于国家宏观决策层面的缺失,在深层次上制约了军民融合发展的推进。面对各种利益纷争,必须在国家层面上达成统一共识,建立权威的组织领导体制,实现对国防科技工业的集中管理。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政府和军队,进行统一部署,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才能把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真正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真正从顶层搞好规划设计,使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推进。

  没有军参与的军民融合,是没有根基的;没有民参与的军民融合,是没有生命力的;没有国家主导的军民融合,是没有保障的。要做好军民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必须要准确把握制约深度融合的突出矛盾,深入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破除一切妨碍军民融合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立更加开放的、依靠社会力量办国防的观念,通过建立国家层面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民经济建设相适应的先进国防科技工业。

(来源:学习时报20140428,作者:韩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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