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PA通过挑战赛推动技术创新发展
本文授权转自:国防科技要闻(ID:CDSTIC),作者:于洋,杜彦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210研究所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
8月3日,美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启动第二届“网络挑战赛”,旨在开发能够探测、评估,并在敌方入侵之前修复软件脆弱性的网络自主防御技术。除“网络挑战赛”外,DARPA先后举办过“无人车辆”、“频谱协同”、“反潜持续跟踪无人艇”、“机器人”等多种挑战赛。这些挑战赛展示并推动相关领域内前沿技术的创新,并通过后继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维持美国的军事技术优势。
一、挑战赛的背景
通过技术创新,防止对手“技术突袭”,一直是DARPA的历史使命。推动商业前沿技术与军事技术的融合是DARPA实现技术创新的重要发展思路。挑战赛则是落实该思路的重要手段。通过广泛的社会团体与个人在挑战赛中直观地展示技术,DARPA可以从中寻求并研判技术创新发展的新途径。这些挑战赛作为传统技术研发投资的重要补充,成本相对低廉,更有利于推动竞争和集智创新,吸收相对较为成熟的商业技术快速转化为军事能力。目前,DARPA主要在诸如人工智能、网络、生物安全等军民互通、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技术领域举办挑战赛。
二、组织与管理机制
1. 高层审批
根据《美国法典》规定,DARPA在策划和组织挑战赛前首先上报国防部,经负责研发与工程的国防部副部长批准后才能实施;如果最高奖金额超过100万美元,还要由负责采办、技术与后勤的国防部副部长批准。此外,DARPA需要将挑战赛的预算经费列入下一财年的研制试验与鉴定预算申请案,由国会审批。每年3月1日前,DARPA局长要向国会报告上个财年所有挑战赛的执行情况。
2. 组织管理
DARPA挑战赛按照技术研发项目的形式管理,遵循常规的项目启动和审核流程,由项目经理负责策划。项目经理所在的技术办公室负责发布跨部门公告,阐明挑战赛的实施背景、目标、总经费、奖励办法、赛程安排、比赛方式、参赛资格、技术成果转让方式,以及组织方与参赛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等。跨部门公告的有效期通常为6~12个月,在此期间,参赛方需提交建议书,说明参赛的技术途径和指标、团队成员、产权所属等信息,经DARPA审查通过后具备比赛资格。
3. 知识产权
在整个挑战赛实施过程中,DARPA有选择、分阶段地为参赛团队提供研发经费,并根据跨部门公告、联邦采购法案、研发采购合同等,获得研发团队参赛成果的部分产权,至少确保拥有无限制、免费的使用权。如果参赛团队自筹经费研发技术成果并参赛,DARPA只能协商成果的产权使用方式。
4. 经费使用
在挑战赛进行过程中,DARPA选择有潜力的国内团队分阶段提供部分或全部研发和样机制造经费,由参赛方决定是否接受资助。如果团队在比赛中落选或被淘汰,前期研发经费即作为成本补偿,胜出方继续接受资助。对于国外参赛方,DARPA不提供任何研发经费支持,仅能获得比赛奖金。从项目执行角度看,挑战赛并不能大幅降低技术研发成本,其最大作用是扩大竞争和参与规模,降低研发风险。
5. 成果转化
DARPA挑战赛的很多成果,在比赛结束后用于其他研发项目,或转让给其他商业/民用机构进行后续研发。2008年,DARPA第三届“自主驾驶车辆”挑战赛——“城区挑战赛”结束后,获得第四名的奥什科什公司参赛车辆应用于美国海军陆战队无人驾驶车辆项目,获得第二名的TORC公司参赛技术,用于海军陆战队“平台多功能自主操作”项目;2013年“自适应车辆制造挑战赛”取得第一阶段技术成果后,通过数字化制造与设计创新协会,将有价值的成果转让给了国防与工业部门进行后续研发。在“频谱挑战赛”中,参赛团队使用相同的硬件在5兆赫兹的甚高频带宽范围内验证了抗干扰能力,实现了多平台无干扰通信,为开发新的电子战策略创造了条件。
三、挑战赛模式的推广
从2004年开始,DARPA已成功举办了多项挑战赛,其组织与管理模式在政府和军方研究机构内,具有很强的通用性,逐渐成为美国挑战赛创新驱动机制的“蓝本”。鉴于此,2009年美国政府出台《美国创新战略》,呼吁全社会通过挑战赛形式激发创新。2010年,美国会将挑战赛机制列入法典,并由联邦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出台《挑战赛与奖励组织和管理指南》,指导政府和军方通过挑战赛的形式推动技术创新。2011年,美国政府基于DARPA挑战赛的经验,颁布了“竞赛”授权法案,确保科研基金组织、国家创新协会、能源部等机构更好应用比赛的形式解决各部门的实际问题。截止2015年,美国政府部门共举办挑战赛640多项,奖励金额超过2.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