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宝回回
自古,回回是擅长经商的民族,真正行业:皮毛、珠宝、玉器。
珠宝业是回族商人的一个传统经营项目。早在元代,回族商人就开始经营珠宝。据史书记载,泉南有一个回回,是蒲氏的女婿,他家里很富,有船80艘,珍珠130石。到了明初,珠宝业更加兴旺。由于回族多居住在沿海各大城市和港口,善于鉴识珠宝,每次出去做生意,总是廉价买回珍宝奇玉,所以在回族群众当中流传着许多“回回识宝”的故事。
如有一个《小宝》的故事,讲在弘治年间有一个老回回入贡,路过山西正饥渴时,恰巧碰到一些老百姓在一个泉边打水,这个老回回低头喝了一肚子水,喝完看了看,提出要买这个泉子。老百姓故意捉弄他说,“这泉给千金才卖,”老回回马上从内衣坎肩里掏出千金来。这些老百姓一看这么多钱忙说:“我们是跟你开玩笑,泉子卖给你怎么带走呀?”老回回很生气,把官司打到知县,知县又加价,老回忽还是出钱,最后知县也不敢做主了,向州官汇报,州官一听又加价,老回回还是要,最后州官没办法,只好卖给他了。老回回买来泉后,拿斧凿顺着流泉水的洞穴,一直找到泉源,原来是一块石头,泉水从石头中而出。老回回把石头搬出来准备带回去,一些围观的守令问:“这是什么东西?”老回回说:“天下最要紧的是水火两宝,火宝容易得到,而水宝很难寻到,这就是水宝,有了它,就有了用之不竭的水。”说完就把石头背走了。
出于回回善于识宝,又善于经营珠宝,所以在明代就获得了“识宝回回”的美称。实际上回族在元代以后历代朝代定都的地方都经营珠宝,供宫廷和上层有钱人购买。如北京的珠宝玉器行,一直被回回所垄断。早在清代,居住在北京城里牛街和花市的回回就专门经营“金珠”“玉器”“古玩”。民国建都南京后,北京的珠宝业衰落,而南京珠宝业开始兴旺。贡院西街的珠宝店,达官显贵来来往往,门庭若市。在中央商场内也有了珠宝店。一家最大的珠宝店就是北京回民常子春开设的。另一家命名为“中央首饰商店”的是回民改氏开设的。在同一时期,上海的珠宝业也非常兴旺,店铺都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段,而且都由回回所垄断。其他城市如苏州、西安等,也都有了一些首饰店,所有回回开设的金银珠宝利润都很高,俗有“三天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之说。回族除了开设珠宝店以外,主要名城都有一些识宝回回,经常走街串巷收破烂。他们不是为了收破烂而为之,而是想从中发现珠宝,获取厚利。他们收来的破烂,有的是多少年不被别人鉴识的石宝,有的是被污垢和灰尘隐蔽了多少年的金银,还有不少价格昂贵的古董,等等。
回回从清代以来采矿的也很多。云南、西北等不少地方的铜矿、银矿、砂金矿都有回回旷工在开采和冶炼,出现了许多采矿冶炼大师和财主。知道现在,甘肃、宁夏等地的回民还经常在黄河边澄沙金。民间还有一些银元、古董的回回收藏家,等等。
参考资料《中国回族科学技术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