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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3月1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胡帆3月12日介绍,中国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在广西北部湾港实施。
胡帆表示,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9号),同意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 (即启运港) 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广西北部湾港 (即离境港) 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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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帆表示,上述试点政策是对原水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重大突破,启运港为铁路场站而非内河港口,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而非水路运输。与一般的出口退税政策 (在货物离境后退税) 对比,新政策实施后,企业自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即启运港)出口集装箱货物,在启运报关出口后即可申请退税,退税时间有所提前,资金被挤占时间将缩减,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企业资金压力相应减小。
“我们希望吸引陕西等中西部省份的出口企业,主动选择自广西北部湾港出口集装箱货物。广西也将加快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功能,更好地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胡帆说,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会同海关、税务、交通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上述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具体措施,推动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
据悉,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往来增多,广西北部湾港海外业务稳步拓展。2021年,北部湾港开启通航30万吨级巨轮历史,集装箱吞吐量突破600万标箱,海铁联运班列突破6000列。
(来源:中国新闻网,记者:林浩,原标题:中国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在广西北部湾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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