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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等十四项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中国海事 2024-05-08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8届会议以第MEPC.345(78)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修正案。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9届会议以第MEPC.359(79)号决议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防污公约》)附则I、附则II和附则IV修正案,以第MEPC.360(79)号决议通过了《防污公约》附则V修正案,并以第MEPC.361(79)号决议和第MEPC.362(79)号决议通过了《防污公约》附则VI修正案。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6届会议以第MSC.520(106)号决议、第MSC.521(106)号决议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修正案,以第MSC.522(106)号决议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1978年议定书》)修正案,以第MSC.523(106)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修正案,以第MSC.524(106)号决议通过了《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国际安全规则》修正案,以第MSC.525(106)号决议通过了《2011年国际散货船和油船检验期间加强检验计划规则》修正案,以第MSC.526(106)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修正案,并以第MSC.527(106)号决议通过了《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国际规则》。

国际海事组织便利运输委员会第47届会议以第FAL.15(47)号决议通过了《1965年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以下简称《便运公约》)修正案。

依照《安全公约》《〈安全公约〉1978年议定书》《防污公约》和《便运公约》相关规定,第MEPC.359(79)号决议、第MEPC.360(79)号决议、第MEPC.361(79)号决议和第MEPC.362(79)号决议已于2023年11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24年5月1日起生效;第MEPC.345(78)号决议、第MSC.521(106)号决议、第MSC.525(106)号决议、第MSC.526(106)号决议和第MSC.527(106)号决议已于2024年1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第FAL.15(47)号决议将于2024年10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第MSC.520(106)号决议、第MSC.522(106)号决议、第MSC.523(106)号决议和第MSC.524(106)号决议将于2025年7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安全公约〉1978年议定书》《防污公约》和《便运公约》的缔约国,上述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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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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