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适任证书被吊销了,什么时候可以再次申请?
我的适任证书被吊销了,
什么时候可以再次申请?
近期,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01问:我的三副证书过期十多年了,完成抽考后需要实习6个月吗?
答:需要实习3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并在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02问:船员服务簿任职表现栏要填吗?
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员服务薄〉记载事项要求的通知》第一条:从2013年5月23日起,《船员服务簿》中“任职表现”一栏停止填写相关内容,并以打叉“X”形式予以删除。
03问:我的适任证书被吊销了,什么时候可以再次申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违反海事行政管理规定被吊销适任证书者,自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后,通过低一级职务的适任考试,可以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向原签发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低一级职务的适任证书。
04问:我在拖轮上任职大副的服务资历,能否用于晋升运输船船长?
答:拖轮属于非运输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已持有适用于货物运输船舶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各类非运输船上2020年11月1日之后的海上服务资历不能够作为晋升货物运输船舶大副、船长的海上服务资历。
来源:浙江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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