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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人艇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推动智能技术在船舶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保障无人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无人艇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sacgc2018@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技术规范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
附件:
1.无人艇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4)(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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