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共”在行动⑪丨深化共享共治理念运用,构建“渝车出海”一体化监管
重庆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重庆集装箱货物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抵达钦州后出口的数量快速增长,但同一货物的水、陆运输要求不一,监管信息存在数据壁垒,出口车辆在“最后一公里”滞压问题凸显。针对重庆新能源汽车铁海联运存在困难,从服务保障船舶载运“新三样”产品运输安全畅通入手,广西海事局与长江海事局联合印发了西部陆海新通道“渝车出海”海事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钦渝海事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同,在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建立监管互认、信息共享的海事监管机制。
一深化合作机制,构建一体化监管平台。
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为初衷,钦州海事局与重庆海事局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和监管共建备忘录,联合开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研究。探讨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新能源汽车海事监管共建机制、危险货物信息互相通报机制、检查结果互认机制和海事业务交流培训机制,构建重庆-钦州西部陆海新通道新能源汽车海铁联运海事监管“一体化”。
钦州海事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目标,同海关、边检部门签订了《口岸查验工作合作备忘录》,深化口岸查验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登临检查、推进口岸互助多维度、全方位的深入合作,提升新能源汽车口岸监管效能。
二创新监管模式,拓宽共治格局。
实行检查结果互认,大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渝钦海事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监管标准,搭建了信息通报和流转渠道,双方的执法结果互认、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一地申报,跨区互认”,做到了对新能源汽车集装箱从装箱到装船实施全链条监管。经重庆海事部门查验过的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运抵钦州港后,钦州海事部门原则上不再开箱查验,可减少约1000元/箱开箱检查费用,运输时效提升约8小时;由于事前指导规范装箱满足海运要求,避免到港后重新装箱造成3—5天的滞港时间,减少约800元/天·箱的集装箱租金和5元/天·箱的堆场费用,极大减少企业的货币成本和时间成本。
创新就近便捷申报模式,破解异地申报梗阻。
在不违反现有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广西、长江海事管理机构创新申报方式,允许重庆新能源汽车集装箱托运人自主选择就近向重庆海事局提交“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证明书”报告。通过该模式,实现了新能源汽车集装箱就近申报,实现铁海联运“一单到底”,避免了异地申报带来的不便。
共享监管信息,实施精准执法。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公司数据库,推动铁路、港口、航运、口岸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建立完善重庆经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到钦州出口的集装箱货物数据库。通过该数据库,渝钦两地海事管理机构掌握经西部陆海新通道运往钦州的货物信息,以便重庆海事局开展集装箱海事行政检查,同时钦州海事局可通过该信息库实施精准查验,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截至目前,钦州海事局已保障42批次811辆重庆新能源汽车便捷、高效出海,切实保障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全球供应链稳定畅通运转,显著提升了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集聚力。“渝车出海”一体化监管作为可复制经验获得钦州市2023年改革优秀成果,实施该模式后,吸引了众多企业到钦州港洽谈开展海运出口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业务。柳州国轩电池从钦州港的出口运输已成功复制该监管模式,比亚迪汽车及相关零部件已选择从钦州港出海,柳工工程机械、五菱新能源汽车及湖南相关汽车厂家等均希望通过该模式进行出口。该创新监管机制彰显了强大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提升了西部陆海新通道“新三样”货物的集聚通关能力。(来源:钦州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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