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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 || OTC高危期,换U非法经营判例又增一个,罚金500万
最近,非法经营罪的案子多了起来。打击面很广,普通的“换钱党”要抓,币圈商户也不放过,总之,都在射程范围内。
自打去年年底广州大埔法院的换U构成非法经营罪之后,争议就很大。兑换USDT,从法理上,能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众说纷纭。
议论才缓不久,近期又有地方曝出类似案例。
是一起重庆的案件。重庆,坦白说,在涉币案件处置上一直比较激进。
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信,在当前背景下,法理上的争议仍会持续,且短期内得不到解决;同时也相信,乱世,会有不少地方效仿上述案件。
只能说,圈内OTC商户们,高危期到了。在经历过冻卡、帮信的洗礼后,非法经营的紧箍咒已然上线。
正所谓“雁过拔毛,兽过留皮”,一旦被盯上,“罚金”肯定不少。
说个题外话,有人问火小律为什么不写点文章呢。怎么说呢,非法经营罪,其实也写过一些了。一直在说otc或者做类似业务的人,最高的两个刑事风险,一个是洗钱类,另一个就是非法经营了。可能是讲太早了,集中在2020年、2021年,那时候几乎也找不到非法经营的判例,就没人当回事呗。有兴趣的可以常翻翻旧文,或者关注#虚拟货币#合集。
曾经的我
1.上海检察系统工作7年
2.海关总署部属院校海关法专业
3.某互联网上市公司负责法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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