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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 || 聊聊翻墙炒币被罚的事
注:本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等。如需付费咨询、委托,跳转文末联系方式。朋友圈流传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翻墙炒币被罚到归零。现在网上假消息太多,不敢轻信,一贯严(dan)谨(xiao)的我又开始翻查出处。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了上图的真实性。本想截图一份无码的,不知为何,被限制了。只能24小时候再试。总之,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真实的。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0月02日06时许,接群众匿名举报,某处有“翻墙”工作室,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朱某某、胡某、郑某某、孙某4人,以挂VPN的方式,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通过某境外网站与境外需要购买某虚拟货币的客户取得联系,随后在某境外交易APP上用某货币,低价买入某虚拟货币,再高价卖出,从事销售某虚拟货币的工作。经核查,现场查获的4人均系该工作室员工,工作室的老板是廖某。廖某负责提供运营工具,8部手机、8套电脑,工作室运营期间共获利9万元。廖某的行为已构成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廖某责令停止联网,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万元,收缴作案工具手机8部、电脑8套。处罚依据是什么?分析具体内容之前,先看看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本案中,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具体涉及3个法律条文。逐一看看。认定vpn翻墙行为违法,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