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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供水企业有哪些需要关注的?

刘保宏 毛茂乔 E20供水圈层 2021-04-17
正文共4446字,预计阅读时间12分钟


导读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村水电路气信以及公共人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近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的出台将对农村供水有何指导意义和积极影响,市场现状又如何,未来供水行业可能关注的新方向又有哪些呢?笔者希望通过本文与行业同仁共同畅讨未来。


来源:E20供水研究中心   作者:刘保宏 毛茂乔


一、《意见》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增强农民群众“三感”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旨在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调城乡融合、服务一体、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

《意见》基本原则强调了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同时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

《意见》明确到 2025 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到 2035 年,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


二、《意见》对推动农村供水等农村公共服务有何指导意义和积极影响

(一)明晰了管护责任制度,要求编制责任清单并公示

县级政府是管护的责任主体,要求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等,建立公示制度。

(二)行业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要求加快制定管护标准和评价体系

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护评价体系。

(三)要求运营企业落实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普遍要求

要求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

(四)要求落实受益者责任

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应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

(五)健全分类管护机制,鼓励政府购买专业服务

1. 对没有收益的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地方政府或村级组织负责管护。鼓励地方政府逐步由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

2. 对经营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准经营性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运营企业、地方政府或村级组织负责管护。地方政府和经济实力强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企业予以合理补偿,运营企业应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3. 对经营收益可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经营性设施,由运营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护。

(六)鼓励梯次推进城乡一体化管护

通过统一管护机构、统一经费保障、统一标准制定等方式,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模式和手段逐步向农村延伸。

(七)要求健全产权管理制度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产权归承担项目实施责任的地方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所有;明确划归村级组织或由村级组织通过自主筹资筹劳以及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由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投资主体所有。

(八)要求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

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明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

(九)优化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

1. 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央统筹考虑地方实际和发展需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2.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体制,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4. 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努力开拓市场化筹资渠道;

5. 探索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灾毁保险;

6. 理顺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等。


三、市场现状如何?

多地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ppp 项目,以工程为主。

近日,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签约仪式在江苏邳州举行,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与邳州市水务局共同签署PPP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合作范围包括新建和存量两部分,规模25万吨/日,其中新建部分包括新建第二地面水厂工程(10万吨/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含新建管网995公里、87座加压泵站等);存量部分为现有镇村供水管网、备用水源井及相关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将会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一体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惠及邳州市160万人口。

其实以城乡供水一体化PPP方式推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在2019年市场表现很活跃,多地推进脱贫攻坚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如贵州金沙县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PPP项目、湖北南漳县精准扶贫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等,详见(城乡供水PPP是否是解决农村供水的主要模式),但这些项目都基本上以工程为主,且没有突破供水的范畴。

道路+城乡供水一体化ppp 项目,模式仍在曲折中探索推进。

从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就在本月6日,云南宜良县三条道路及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200,717.66万元。道路建设内容包括了道路及沿线的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排水管网工程、安全设施,及其他工程,如公共汽车停靠站、环境保护(弃土场)等,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及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合作期限为2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通过查阅相关新闻信息,笔者发现该项目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其经历了招标——中标——再招标的过程,早在2017年8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就发布过与这个招标内容完全一致的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包括: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而在2019年9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又发布了宜良县三条道路及城乡供水一体化 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结果公告,资格预审通过名单包括:天津海泰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陆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宏发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不难发现,这个项目非常的曲折,立项虽早,但推进落地却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出现了反复,其中缘由不得而知,可以明显发现的是项目设计之初还是过多的注重了工程建设部分,对于未来的管护机制考虑不够,当然其他影响因素如责任制度是否明确,资金是否有保障等,本文先暂不做详细的调研分析,希望这次《意见》的出台,能对推动本项目的优化设计及落地有些许帮助,对此本平台也将持续关注。


四、需要供水企业关注的未来可能的方向有哪些?

从《意见》中不难发现,对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未来,国家给出了很多政策支持和方向引导,而这些方向是否也是供水企业未来需要关注的呢,需要大家一起讨论、探索。

(一)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护整体打包,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社会资本方中跨界联合体、央企、国企的身影会越来越多。农村公共服务包含人居、道路、水电气热等,既包括了有经营收益的领域,也包括了经营收益不足或没有直接经营收益的领域,一方面对专业服务提供商的专业度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资金实力的门槛也会越来越高。未来项目中会出现更多跨界联合体的身影,起到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路桥与市政水务、水利水电、供热供气、环保康养等,而这其中则以央企、国企居多。 

(二) 留给城镇公共服务公司的机会重点在于服务的延伸,而不仅仅是工程,更非资产。城乡一体化推动城乡享受同城同网同质同服务,项目更加注重后期的管理与养护服务,专业化的标准服务逐步覆盖乡村。要求在项目规划设计之初,就先确定管护服务制度与模式,用服务前置来管理工程。城镇供水企业在运营维护上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和能力,有相对成熟的运营团队,还需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尝试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方面发挥优势、作为延伸的方向之一。

(三) 农村集体组织、公司化运作的专业管护服务队伍出现。对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非经营性、准经营性、和经营性的设施有不同的管护机制。但相同的是,需要巧妙地运用当地的村级组织力量做好管护工作,既能保障公共服务的效果,同时能提升效率、控制成本。因此,运营企业要跟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紧密合作,而有资金实力、理念先进的村集体组织,也会像公司化运作,提供一定范围内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统一管护服务。

(四) 对服务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对资金的绩效管理将是监管重点,管护主体和使用者的信用也将与惩戒挂钩。中央会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入地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必然会定期开展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同时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另一方面也会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强有力的监督考核,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既保障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长效运行,又给未来进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企业上了一道“保护锁”。

(五) 整体经济实力发达地区先尝试,其他地区找试点示范。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省会城市等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将实现城乡一体化管护。其他地方将选择本区域内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进改革。 

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进程中,在供水行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升用户“三感”过程中,在供水企业谋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高质量发展平衡中,方向判断与实践探索同样重要,在中国发展飞速的今天,每一步都值得全力以赴,每一天也值得我们拭目以待!

信息来源

国家发改委官网
中国水利网站
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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