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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重磅】2019年75个关注城市(地区)水价信息大盘点!

陈娅 E20供水圈层 202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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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供水行业是民生行业,人民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供水。水价对于老百姓来说一直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而对于供水企业来说,水价亦是维持企业平稳运营的主要收入来源。其实,合理的水价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供水安全品质。

E20供水研究中心此次对全国75个关注城市(地区)进行水价信息调研,以期全方面、多角度地了解各地水价情况。本文选取部分数据内容分享给各位同行。

特别说明:任何形式的转载均需征得我们的同意,并注明来源。

来源:E20供水研究中心

           供水联盟水价改革研究中心     

作者:陈娅

去年我们在文章中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的水价信息进行了分析(2018年全国36个重点城市水价分析来啦!你想要的全都有!),并发布了《2018年全国65个城市(地区)水价专题报告》。今年全面升级,本文选取全国75个关注城市(地区),包括36个重点城市以及E20供水圈层企业和观察员企业所在的城市(地区),对其居民生活用水终端水价(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阶梯水价比、三类用水整体情况进行分析。

话不多说,我们开始吧!


居民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


上图为75个关注城市(地区)的居民用水价格(第一阶梯),其中终端价格由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价格组成,其中供水价格包含了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等一系列跟供水有关的费用,更能全面地体现供水过程中所需的成本、费用、利润等。终端价格不包含与水无关的代收费,例如垃圾处理费。供水价格在终端水价中的占比平均值为66.9%,常见范围为51.6%-82.8%,是组成终端水价的主要部分。上图是按照供水价格为主要排序依据,终端水价为次要排序依据进行的降序排列。供水价格较高的城市有保定、石家庄、天津、北京、长春等地,大多位于华北地区,且石家庄和保定的终端水价已突破5元。因此,供水价格的高低与地区水资源稀缺程度有一定的关联性。与去年相比,供水价格排前五的城市没有变化,但是具体排名发生了变化,其中河北地区的石家庄、保定,以及东北地区的长春均在2019年调高了供水价格,所以排名均有所提升。需要说明的是,石家庄、保定均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冀政发〔2016〕51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开始,分三年逐步调整水价到位,2019年的这次调整为分步调整的最后一个阶段。

居民用水各阶梯价格比


如图所示,63%的城市(地区)符合《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的基本要求,即阶梯比为“1:1.5:3”,较去年提升2%;仍有11%的城市(地区)维持着1998年颁布的《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提到的“1:1.5:2”的级差水平,但与去年相比下降了2%。另外,第二阶梯价格与第一阶梯价格小于1.5的占比有明显减少,从去年的8%降为今年的4%。虽然去年的样本容量(65)与今年(75)不同,但是一些百分比的变化仍能侧面反映出各地居民价格梯度正逐步拉大。

居民、非居民、特种水价的整体情况


上面三个图依次为居民、非居民、特种行业的水价组成分布箱型图,均包含基本水价、水资源费/税、污水处理费、终端水价四个部分。为了保证数据可视化效果,将一些特种行业水资源费/税、终端价格很高的离散值进行了删除(北京市),下表为各类水价各组成部分的常见范围(即上边缘和下边缘,非离散值)。
为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带来的经济冲击,疫情期间,多地的供水企业临时下调工业/非居民用水价格,如湖北、浙江、成都等地,降幅均为10%(多地工业用水价格临时下调,翻开硬币的另一面)。临时的水价信息均未呈现在本文中。为帮助供水同行进一步了解全国水价现状、找准自身定位,推动水价改革,E20供水研究中心将于近期推出《2020年全国75个城市(地区)水价专题报告》,更加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全国各地基本水价、水资源费/税、污水处理费、附加费、终端水价等信息进行数据解析,并结合调价幅度,水价与时间、空间以及政策之间的关联进行深入分析,另有国外水价模式,水价改革趋势等内容。简而言之,本文仅为报告中的少部分内容,报告全面的超乎您的想象所以,敬请期待吧!

注:本文章提到的水价信息更新截至2020年1月1日,根据E20供水研究中心数据库及公开资料整理,对部分特殊数据采取以下处理方式:1.      部分城市(地区)特种用水按不同细分用途分成多档价格,本报告取其平均值;2.      对于尚未进行三类供水价格简化的地区,非居民供水价格及其污水处理费取工业用水价格(或经营性用水、生产类用水等类似表述的用水价格)。当工业用水分为一般工业企业以及高污染工业企业时,取一般工业企业价格;3.      对于分阶梯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地区),取第一阶梯价格;4.      对于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征收的情况,取污水处理费原价;该情况下的终端水价,按实际收取计算,即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90%;5.      对于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城市(地区),取其定额内的价格。6.      由于各地信息公开程度存在差异性,个别城市经多方查证依旧难以获取完整详尽的水价信息。本文对于此部分数据做忽略处理,除非必要,不另设说明。

因文中涉及数据较多,难免有所纰漏,如对文中数据存疑,欢迎留言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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