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季 | 从网信办“自媒体”管理十三条看企业的自媒体合规
TAHOTA
在数字化时代,自媒体已经成为了企业品牌推广的一种有效工具。然而,随着自媒体行业的通勃发展,虚假信息也是屡禁不止。人民群众无所适从,甚至主动加入传播队伍,这严重破坏了网络舆论生态的健康发展。为更好地规范自媒体行业的发展,中国网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自媒体的管理规定。对于企业来说,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至关重要,这不仅能够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还能提升企业自身的可信度,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本文将13条规定进行分类归纳,以便企业理解规定的底层逻辑。
逻辑一
网络平台获得授权的同时
也需承担更多的责任
13条规定中,每一条都对网络平台进行了授权,其实这既是权利也是责任,网络平台因此承担了更多的监督职责,同时也为平台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具体化路径,如“网站平台应当加强违规‘自媒体’处置和曝光力度,开设警示教育专栏,定期发布违规‘自媒体’典型案例”等。
逻辑二
企业视角的权利与义务对等
自媒体在获得传播力、影响力及其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需要承担政策划定范围内的责任,野蛮生长、无底线扩张时代将成为过去式。
逻辑三
内容方面杜绝蹭热点的懒汉式传播
一直以来,不同自媒体主体之间都在互相搬运内容,说白了就是很多人犯懒,觉得这个话题有流量,就照搬别人的稿子,谁也不会对其真实性进行考证,甚至集体陷入记忆错乱。本次规定中的第3、4、5及6条都谈到,“自媒体”要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应当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当然,这并不是说互联网上就不能讲故事、就不能写小说了。“自媒体”如果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要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在深度合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日益广泛的今天,自媒体并不拒绝此类技术的应用,但需要明确标注内容是“技术生成”。
逻辑四
加强对自媒体运营中“乱象”管理的针对性
规定指出,对于要求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明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旧闻旧事、时间地点张冠李戴等乱象将暴露无遗。除此之外,部分“自媒体”在末尾以“防止失联”、“提前关注”、“故留悬念”等方式诱导用户关注其他账号,试图构建“自媒体”账号矩阵以形成集群效应的行为,在本次文件中也被严格禁止。
在宣传手段上,要求网站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的账号注册规定;在营利途径上,文件对广告分成、内容分成、电商带货、直播打赏等营利权限明确了开通条件,对于通过收购已有账号而绕过监管的行为,三个月内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在处罚措施上,规定“自媒体”被禁言期间必须同步暂停营利权限,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应当清除。
逻辑五
强化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的管理
规定指出,联动炒作将会受到更多关注及更严监督,包括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直至清退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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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对于用户而言,同质化的信息将减少,多样化内容比重将逐渐增大。
此外,企业还应注意到,从今年3月10日到5月27日,中央网信办已处置了92万多个违规账号。结合7月初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里面详细规定了对参与网暴者要采取的措施。比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传播等处置措施。
因此,企业应当自觉承担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加强自媒体管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更好地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作者简介
刘欣 合伙人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及刑事合规、数据合规等
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实习生任青梅对本文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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