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芜湖】我市首台既有小区增设电梯公示了,究竟是哪个小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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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3日0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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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导读
❂ 我市首台既有小区增设电梯或将投入使用
❂ 安置房登记发证 市区新增8个受理点
❂ 市图书馆幼儿阅览室缘何停止开放?
❂ 弋江区保障房拟对外出售 比例不超过30%
---我市首台既有小区增设电梯或将明年春节前投入使用
究竟是哪个小区呢?
9月11日,记者在镜湖区七更点社区走访时,张贴在该社区富春园小区的一则公示让人眼前一亮。原来,这是一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批前”公示。对于步入老年化社会的江城来说,这一“适老化”工程近年来引发了高度关注。该公示时间为今年8月30日至9月8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在公示期间没有相关当事人表示异议,意味着随后一切顺利的话,我市首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或将依法合规在2019年春节前投入使用。
得知可以加装电梯,业主不打算再买电梯房了
当日,在留意到此则公示后,记者找到了小区所属七更点社区负责人汪萍。她带领记者来到即将增设电梯的富春园8号楼1单元。在该单元前,记者发现,这就是一幢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多层居民住宅楼,最高为6层。从外观看,这座居民楼“不显老”,而且看起来也很“结实”。
在该单元3楼,记者遇到刚刚回家的谷女士。当记者说明来意,想了解大家对即将增设电梯的想法与心情时。谷女士非常开心,她告诉记者,在富春园已居住有10多年,也非常喜欢这里,“房子大,而且房型也好,住的非常舒服,作为位于二街的小区,地段也非常漂亮,购物、买菜等生活中所需在这里均很是方便”。
不过,让谷女士担心的是,眼看着过些年也要步入老年,到时候上下楼步行肯定会有不便,因此他们一家最近就在外面找合适的电梯房,但想想现在的房子还是非常不舍。让她和家人感到欣喜幸运的是,就在6月份,他们接到社区摸底调查是否愿意加装电梯,政府有补贴,“当时我们就同意了,而且幸运的是,我们这个单元人心齐,都愿意把这个事情做成,这下我们也不用再去辛苦找房子了”。
就在这时候,住在四楼的一位女士也经过这里,她得知媒体来采访,也非常高兴地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我的武汉亲戚家也是多层,他们家已经享受到增设电梯的便利,我们当时非常羡慕,本来我也准备去买电梯房,这下好了不用再为这个事情烦恼了,还是要感谢这个好政策,也要感受社区和楼上下邻居们,大家齐心合力将这件事做成了”。
当事居民齐心合力,所在社区也为此自豪
七更点社区负责人汪萍主任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她参加了镜湖区的一个会议,主题是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落实,“当时镜湖区有三个试点,没想到我们社区的这个试点做成了,我为这些能齐心合力办成事的居民自豪,也为他们高兴”。
据介绍,从7月前后开始,社区牵头一共和8号楼1单元12户居民开了4次会议,包括确定两个经常能有时间参与工作的单元长,以及完成该单元相关居民户对两位单元长的委托手续,此外包括申请增设电梯、选择电梯销售安装公司、签订协议、公示等,一路走来大家都比较通情达理,都想着早日用上电梯。正如谷女士说,“按时间算应该在春节前能完成,到时候亲戚朋友来乘着电梯进件,感受一定非常棒”。
汪萍主任说,在社区整个牵头协调过程中,这些居民很配合,对于费用这一块也比较好说话。据介绍,这次该单位增设电梯大约需要50万元,在政府补贴20万后,除去1楼,所需费用户均3万元,而事实收费中是随着楼层增加递增,大家对此收费也无异议,目前每户已交了5千元订金。
据介绍,目前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技术上也没有什么难题,在继续推进过程中所需要的是完善相关法律程序,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是有可能在春节前实现我市第一台既有小区增设电梯投入使用。
相关部门表示,希望尽快投入使用成为示范样本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在这次尝试过程中,也并非所有试点加装电梯的既有小区均获得当事居民全部支持。在摸排意愿过程中,镜湖区的渡春花园小区二期、申元街小区,鸠江区怡园小区相关居民由于费用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清水街道清苑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低楼层居民认为不需要加装电梯。
记者了解到,对于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一事,从关心老人考虑,我市非常重视,今年8月15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公开征求《芜湖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公告。“办法”明确表示,该“办法”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在所需资金方面可以考虑自筹分摊、公积金与专项维修资金,以及财政补贴社会投资等。“办法”30条借鉴于先行先试的外地市,考虑比较全面。
记者与富春园小区1单元居民达成协议的电梯销售公司取得联系,有关负责人吴经理说,技术上没有问题,在外地市已形成成熟经验,而且与高层小区相比较,富春园这类多层小区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如果细心爱护,电梯寿命会很长。而且有相关业内人士介绍,此类既有小区加装电梯后,其升值空间不言而喻。七更点社区汪萍主任说,他们很期待投入使用那一天,社区一定要在那头举办仪式,“对芜湖来说,太有意义了”。
大江晚报记者 吴敏 实习生 陈攀攀 文/摄
大江说:好事,希望能总结经验后推广
---安置房登记发证 市区新增8个受理点
记者9月12日从安置房登记发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获悉,为了方便拆迁安置户办理安置房登记、领证事宜,市区新增了8个受理点。
在原来各区、管委会已设置的安置房受理点和窗口的基础上,为更加方便群众办证、开展安置房登记发证集中攻坚、加快推进安置房办证进度,各区政府、管委会已增设了8个集中攻坚受理点,督促落实受理点办公场所、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和培训等一系列工作,目前8个新增受理点均已落实办公场所,抽调的55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7个点办公设备已齐全,4个受理点专网已开通。
此外,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各区政府抽调来的几十名新增安置房登记办证点工作人员,进行了安置房登记业务专项培训,让新抽调的人员熟悉业务、尽早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基本知识,安置房登记相关业务规定和系统具体操作方法等。接受完培训的人员,全部派驻至全市各新增的安置房登记办证点,为市民提供安置房登记服务。
大江晚报记者 马正超
点我→市区安置房登记发证集中攻坚行动受理点名单
大江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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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图书馆幼儿阅览室缘何停止开放?
如今的家长都很重视教育和阅读,一些孩子从两三岁时就开始亲子阅读绘本。位于银湖路的芜湖市图书馆拥有大量书籍,书香四溢,受到很多市民的青睐。然而,市民邢女士却向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她想带4岁的孩子进馆内看书时,却遭到了拒绝。
据邢女士介绍,她女儿4岁多,特别爱看书。前段时间,她带着女儿到图书馆准备在楼上少儿借阅室看看漫画、画报等儿童读物,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工作人员说少儿阅览室主要针对大龄儿童的,女儿还太小,不符合年龄要求,也没有适合看的书籍。”邢女士想,既然来了,自己也要看书、借书,总不能丢下女儿不管,便提出带着女儿到一楼成人阅览室一起看书,可是工作人员更是拒绝,只允许她将书借出来后回家再看。“真没想到,一个市级图书馆没有4岁孩子的阅读区域。”邢女士有些失望,扫兴而归,也就此反映到本报,希望呼吁市级图书馆面向不同年龄、不同阶层,包括幼儿读者增加服务项目,以体现全民阅读的意义。
9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图书馆采访。在二楼,记者找到了邢女士所说的少儿借阅室。墙上张贴的告示牌上注明该借阅室对6-11周岁读者开放,无证者谢绝入内,开放时间是每周六、日。在少儿借阅室的对面是大门紧锁的幼儿阅览室(如图),该阅览室是针对3-5周岁读者开放的,同样凭幼儿阅览证进入,必须由家长(限一位)陪同。记者以家中有4岁孩子想办幼儿阅览证为由咨询了一楼服务台,可是工作人员表示幼儿阅览室已经关闭很长时间了,目前没办法办证。至于为何关闭、何时再开放她也不太清楚。另外,按照图书馆规定,考虑到阅读环境、书籍损坏、图书种类不适合等,其它阅览室严禁幼儿入内的。
为何拒绝幼儿阅读?市图书馆办公室的一位贾姓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国家对市级图书馆的少儿、幼儿阅览没有硬性规定要求,考虑到现在的家长、孩子都重视阅读,市图书馆特意于2013年设置了专门针对幼儿、少儿的独立阅览室。可是目前图书馆的大楼是旧厂房改造的,各种设施陈旧,已经陆续出现了天花板裂缝、地板开裂、屋顶漏水等情况,考虑到存在安全隐患、人手也的确不足,年龄层次较小的幼儿阅览室才于前年关闭。“毕竟相对于阅读,安全更重要。”该位负责人表示,针对安全隐患,目前市图书馆一方面加强巡逻,发现隐患及时维修,一方面正在找专业机构鉴定房屋隐患。待所有隐患排除后,会考虑重新开辟幼儿阅览室,倡导全民阅读。
对此,很多重视阅读的读者向记者表示,图书馆是一个城市的公共文化机构,期望我市图书馆和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安全隐患,早日排查、解决各种问题,恢复各年龄段专门阅览室,给广大读者一个安全、自由的阅读享受空间。
大江晚报 记者 芮娟 文/摄
大江说:怠政!
4---弋江区保障房拟对外出售 比例不超过30%
为切实加强弋江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住房惠民政策,近日,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布《弋江区保障性住房出售暂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征询意见的时间为9月10日至13日。
据《弋江区保障性住房出售暂行方案(送审稿)》,此次弋江区保障性住房的出售范围为:在确保双困户(同时满足经济、住房困难)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区管保障性住房允许向特定对象出售,原则上,出售比例控制在区管保障性住房总量30%以内。出售对象须是已承租的保障户或是在区住建委轮候库内的保障对象,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范围(不含四县)内无私有商品住房。
具体如何办理出售手续呢?据介绍,承租主体为企业的,企业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缴费票据及企业工商证照向新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企业员工持“无商品房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与新马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承租主体为个人的,承租户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缴费票据及有效身份证件、“无商品房证明”向新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与新马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原则上,申请人只可购买本人承租的保障房。
申请人购买空置保障房的,需要符合已承租或轮候条件。购房人持“无商品房证明”在新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住建委审核通过后,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先租后售,再签订购房合同。空置房出售前须公示10个工作日。对同一空置保障房源,若多人有购买意向,应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
公司将委托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保障性住房价格进行评估确定,一房一价。并进行全产权出售。
在付款方式方面,公司鼓励一次性付款。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的,购买人首付不得低于50%房款,余款由区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待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转为银行抵押。购买方(承租户)付清全部房款后,可申请取得产权证,且不再限制上市交易。
记者 苏望
大江说:价格呢?
题图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微信编辑: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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