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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芜湖解禁烟花爆竹燃放?假的!

大江晚报 大江晚报 2021-01-29

最近各地有传言: 烟花爆竹解禁  甚至有部分自媒体号在网络平台声称  “芜湖申请解禁2021春节燃放烟花”。刚刚,记者采访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证实,对于网传今年芜湖将解禁燃放烟花爆竹均为不实消息。

2018年8月30日,芜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审议通过,9月29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正式审查通过了《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介绍,目前还按照此规定执行。我市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边二百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英雄烈士纪念场所; 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法律、法规以及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镜湖区、弋江区、三山区(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无为市、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鸠江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芜湖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已有2年时间了,目前此项政策早已深入人心。据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介绍,近日,我市全市发现几起网上非法传谣“烟花爆竹解禁”的不实言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相关当事人经过批评教育,深刻认识自身过错,及时删除不实言论。全市公安机关将常态化加强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查处,特别是春节期间,还将加大清查、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性对待禁放管理工作,不要信谣传谣,共同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碧水蓝天!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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