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公告|首届全国大学生普法短视频大赛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媒体中心出品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健全法学教学体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培育,结合社会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拟举办全国大学生普法短视频大赛。本次赛事旨在鼓励法科学子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专业能力,投身普法实践。
一、指导、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
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
二、参与对象
现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学院/法律系在校学生征集作品,个人、团队均可作为作者参赛。
三、活动时间
(一)申报阶段:2023年12月4日—2024年5月4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二)评审阶段:2024年5月5日—2024年5月30日为作品评审阶段。
(三)展播阶段:2024年6月至12月为获奖名单公布、展播阶段。
四、赛制介绍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指导思想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宪法精神。
2.聚焦热点难点:视频内容可聚焦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现实问题展开设计创作。
3.内容生动详实: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效能,适应社会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制作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
4.适应普法需要:适应短视频的形式特点和受众特征,内容上以简明扼要进行普法为宜,不宜过于深奥、复杂。
5.形式丰富多样:微电影、微动漫、公益广告、情景短剧、原创歌曲MV、快闪、讲述、工作展示等形式均可。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公益广告等宣传片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
6.参赛作品录制建议:建议短视频横版录制,光线明亮,画质高清。视频格式建议采用2K以下,建议1080p 30帧。声音采集清晰无杂音,有条件可用专业麦克风收声(注意话筒不要摩擦到衣服)。
(二)报名方式要求
1.参赛个人或参赛队伍主创人数不超过5名。
2.报名程序:参赛队伍将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人大法学院征集邮箱fxytw@ruc.edu.cn,邮件及报名表以“短视频征集-作品名称-单位”命名。(注:可添加500字以内的作品主题介绍,不计入评分项目,仅用于阐述作品创意,便于评委充分理解作品。)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三)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完毕后,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甄选及综合评分。评选标准如下:
1.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2.紧扣普法主题,健康积极、富有感染力和传播力,具备驱动点赞、评论、转发等的新媒体传播特性;
3.立意鲜明,形式创新,剧本、摄像、编辑制作等方面具有新颖的角度和手法;
4.画面清晰、表现流畅,镜头稳定,无过亮过暗镜头;
5.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视频作品应附带字幕。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一等奖:1-2名;
二等奖:3-5名;
三等奖:8-10名;
优秀奖:数量视申报情况而定。
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视频号、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等平台进行展播。
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同学个人或团队独立完成、单独署名,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参赛同学应同意并授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可以在网站上或者视频号播放与展示该视频,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或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管理维护的网站或组委会授权的其他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本赛事提交的作品应为定稿,一经提交后不可修改,来稿作品不再退回。
3.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低俗、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违背社会公德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4.视频版权归作者所有,视频及相关资料可用于与大赛有关的宣传、发布、展示等活动,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用途限于在公共媒体展映或用于公共宣传等非营利性活动。
七、联系方式
010-62510119,尹老师
010-82509210,徐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
指导老师:洪 荞
编辑:宋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