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丨钟维:《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媒体中心出品
作者简介
钟维,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中国期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制与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在《法学研究》《法学家》《清华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人工智能投资顾问法律问题研究》,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理解与适用》《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等多项课题,多次荣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等学术奖励。
内容简介
操纵是期货市场面临的最大威胁。本书在内容上跨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和衍生品法》两个时代的反操纵法律变迁,是国内第一部从法学角度研究期货市场操纵问题的专著。本书通过对理论基础、法律适用和监管体制等三个层次的剖析,希望能够深化学术界对期货市场反操纵问题的认识,为我国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一些有益经验,进而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尤其是期货市场操纵二元规制理论的提出,不仅为我国相关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期货市场反操纵立法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方向。
名家推荐
十年磨一剑!作者在期货法这个高度专业且小众的领域中执着耕耘,针对期货市场操纵这一最基础又最核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其成果填补了国内法学界的研究空白。本书创新性地提出并论证的价格操纵与欺诈操纵并存的二元规制体系,也成为作者对我国期货市场反操纵理论的重要贡献,对于完善相关的期货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均不乏指导意义。特此倾情推荐。
—— 刘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期货市场价格操纵与证券现货的同类市场滥用行为既有关联又有明显的差异,抽丝剥茧进行的深入研究体现了作者的理论底蕴和实践把握。本书是该领域内难得一见的厚实佳作。
—— 汤欣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为什么操纵被称为期货市场中最大的毒瘤?为什么直到2012年中国才查处第一起期货市场操纵案件?中国期货市场的现代化需要什么样的反操纵规制框架?本书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法律人视角,既有历史纵深感,又有理论追求,更有细致的微观适用解读。
—— 唐应茂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期货和操纵均可谓金融法中最艰深的领域之一。本书勇于学术挑战,将这两个难题结合,以有层次的理论建构、跨学科跨国别的丰富材料提出了期货操纵的规制论。对期货市场主要违法行为的界定,正是为了洗刷对正常期货交易的不实指责。本书是我国期货法学科发展的重要一跃,也为操纵证券市场规制研究提供了大有裨益的参考视角。
—— 缪因知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序言一
钟维博士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他独自撰写、付梓出版的《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一书,是国内关于该问题的第一本学术专著。期货市场是非常专业的领域,其法律制度遵循着独特的运行规律,但同时也与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互相影响。操纵是期货市场面临的最大威胁,但在期货市场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上,至今未见到国内学者做出全面深入的研究。可以说,这本专著填补了国内学术研究的空白,代表了国内研究的领先水平,夯实了期货市场操纵规制的法理基础。
相识多年,我能够深切感受到钟维博士对学术研究的执着、热情和追求。他早在攻读法学博士期间就开始关注期货市场法制建设,并在《清华法学》上独立发表了题为《期货交易双层标的法律结构论》的学术论文。该论文还被杂志社选为当期的封面推荐文章,这对于博士生作者而言是罕见的,也说明《清华法学》编辑部对该文的高度认可。后来,这篇论文又荣获中国法学会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钟维博士也成为了当年获得该项奖励最年轻的学者。
从2013年“期货法”(二审稿时更名为《期货和衍生品法》)被列入立法规划之初,钟维博士便开始参与相关立法研究工作。在一审稿和二审稿征求意见阶段均受邀提供专家意见。法律三审正式通过后,他作为学界的唯一代表出席了新法施行座谈会。钟维博士的专业水平同样得到业界认可,被中国期货业协会聘任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为行业自律管理规则、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了许多专业意见。在这本书之前,他还与我共同编写了两本期货法方面的著作,在学界和业界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作为“十年磨一剑”的作品,本书在内容上跨越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与《期货和衍生品法》两个时代的法律变迁,既有对期货市场操纵规制理论和实践案例的反思,又有对比较法详尽深入的考察,还有对我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反操纵规则的解读和评析。钟维博士在扎实的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并论证的价格操纵与欺诈操纵并存的二元规制体系,是对我国期货市场反操纵理论的重要贡献。
衷心祝贺钟维博士的新书出版,也希望他能继续努力,在学术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叶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序言二
市场操纵是各国金融市场重点规制的违法行为。我国新修订的《证券法》和颁行不久的《期货和衍生品法》也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规制予以了明确和强化。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市场操纵行为的研究多是从具体个案以及微观技术层面展开,鲜有成果能从理论框架、内在机理与具体规则的构成机制上作清晰的分析阐释,尤其是关涉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基础性、体系性的研究成果更是缺乏,以致难以为相关案件的认定和查处提供足够的学术支持。在我国期货市场及衍生品市场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对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进行科学认定并实施有效监管,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对的一个紧迫性问题。钟维博士的《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正是专注于研究这一问题的力作。
本书从规制理论、法律适用和监管体制三个维度对期货市场操纵的法律规制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全书呈现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理论层面的创新性。本书在对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样态类型以及构成要件进行提炼解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价格操纵与欺诈操纵并存的二元规制理论,体现了作者对市场操纵法条、案例背后的规制理论基础和制度体系构建的探求。尽管这些理论上的探索仍有待在未来实践中得以检验和发展,但本书就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类型化以及规则分析框架所做的积极理论回应,彰显了作者基于金融和法理双重逻辑对期货市场反操纵规范体系建构的心得与成果。
二是研究视野的前沿性。由于证券等基础资产受不同市场资产配置关系的影响,期货市场操纵通常具有“跨市场”的特性。我国2015年股市危机中暴露出的证券、期货及衍生品之间关联性引发的监管问题表明,跨市场操纵对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和学术界而言都是一个严峻的新挑战。本书设专章对跨市场操纵问题进行体系性研究,还综合运用经济分析等方法,从监管权配置、监管介入方式和具体监管措施等方面对如何完善我国跨市场监管体制问题进行了探讨,无疑具有相当的前沿性。
三是问题意识的实践性。毋庸置疑,期货市场操纵是一个与执法、司法实践紧密联系的范畴。为此,本书立足国内外市场监管实践,除全面收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案例和中国法院的刑事判决案例外,还大量采用了美国期货市场操纵案例作为研究素材,并加入了作者的批判性分析和思考。本书注重运用中国的问题意识,去检验域外经验的适用性,以实现对我国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方法的优化与完善。这种问题意识的实践性在建构期货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的中国方案,以及有效提升打击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制度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本书作为钟维博士在期货市场反操纵领域为学术界贡献的最新作品,与其说是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项成果,不如说是他在证券期货法律领域勤勉深耕、厚积薄发的阶段性成果。作为钟维博士在博士后研究阶段的合作导师,我欣赏他的努力,羡慕他的才华。常言道,学术之路逶迤曲折,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然而,热爱恰如命运之馈赠,没有道路抵达热爱,只有热爱本身,才是道路。祝愿钟维博士怀揣热爱,在通往学术自由之路上,且歌且行且从容。
陈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目录
导论/001
一、问题与背景/001
二、主题、方法与逻辑结构/004
三、期货市场操纵的基本类型/006
第一章 期货市场价格操纵规制理论的反思与重构/027
第一节 期货市场反操纵理论与实践的困境/027
一、经典价格操纵理论对操纵的定义方式/027
二、经典价格操纵理论与实践所面临的困境/031
第二节 对经典价格操纵理论的反思/032
一、以参照系比较方法判断人为价格的逻辑/034
二、确定正常市场价格的困难之处/039
三、对参照系比较方法的批评/042
四、操纵意图要件存在的问题/046
第三节 人为价格概念的重构/050
一、从立法史看反操纵立法的经济动因/050
二、参照系比较方法的辩护与反驳/052
三、经典价格操纵理论的症结/055
四、对人为价格概念的合理解释/056
第四节 以意图为核心的操纵认定框架/059
一、将意图作为操纵判断的核心要件/059
二、引入价格影响测试的分析框架/061
第五节 对意图操纵形态的规制/063
一、未造成人为价格的意图操纵形态/064
二、对意图操纵形态进行规制的理由/065
三、立法纳入意图操纵形态的规制效果/067
第二章 欺诈理论与期货市场操纵二元规制体系/070
第一节 以欺诈路径规制市场操纵的原理/070
一、欺诈与操纵的关系/070
二、以欺诈路径规制市场操纵的法理基础/074
三、欺诈型操纵与普通欺诈的区别/076
第二节 欺诈操纵与价格操纵并存的二元规制体系/078
一、欺诈操纵条款的制定/079
二、价格操纵条款的承继与扩张/085
三、市场力量型操纵条款的保留/086
四、禁止性规定与扰乱性做法/087
五、旨在进行欺诈或误导的合约/088
第三节 欺诈操纵的构成要件及与价格操纵的关系/090
一、欺诈操纵的构成要件/091
二、欺诈操纵与价格操纵的关系/096
第四节 市场操纵二元规制体系的形成原因/102
一、以欺诈路径规制市场操纵的涵盖范围/103
二、欺诈路径无法规制市场力量型操纵/108
三、自我威慑理论无法解决市场力量型操纵问题/119
四、以单一欺诈操纵条款规制能源市场操纵的反面立法例/124
第五节 市场操纵二元规制体系对我国的启示/128
一、单一价格操纵条款所面临的问题/128
二、将欺诈纳入我国期货市场操纵规制基础的可能性/129
三、建立我国期货市场操纵的二元规制体系/134
第三章 期货市场操纵的法定形态与构成要件/139
第一节 期货市场操纵的两种法定形态/139
一、两种法定形态概述/139
二、实际操纵形态的构成要件/140
三、意图操纵形态的构成要件/144
四、讨论框架/146
第二节 操纵构成的前提:操纵能力/147
一、操纵能力的界定及意义/147
二、市场力量型操纵中的操纵能力/148
三、交易型和信息型操纵中的操纵能力/155
第三节 操纵构成的关键:操纵意图/161
一、操纵意图的界定及意义/161
二、操纵意图的直接证据/164
三、操纵意图的间接证据/165
四、不经济行为推定/170
第四节 操纵构成的结果:人为价格/175
一、人为价格的界定及意义/175
二、以参照系比较方法认定人为价格/177
三、参照系比较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186
四、参照系比较方法难以解决的问题/189
五、人为价格认定方法的发展/191
第五节 操纵构成的纽带:因果关系/194
一、因果关系的界定与证明/194
二、因果关系的推定与抗辩/196
第四章 跨市场操纵的行为模式与法律规制/198
第一节 问题背景与概念界定/198
一、跨市场操纵的问题背景/198
二、跨市场操纵的概念界定/199
第二节 跨市场操纵的行为模式/201
一、市场力量型操纵/201
二、价格关联型操纵/204
三、区分两种行为模式的意义/205
第三节 跨市场操纵的规范模式/208
一、市场力量型操纵的规范模式/208
二、价格关联型操纵的规范模式/210
三、规制跨市场操纵的主要法律及其关系/213
第四节 跨市场操纵的构成与认定/216
一、市场力量型操纵的构成与认定/216
二、价格关联型操纵的构成与认定/219
第五章 期货市场操纵的监管权配置与介入方式/224
第一节 期货市场操纵监管的权力配置/224
一、单一自律监管理论/225
二、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结合/227
第二节 惩罚型监管介入/230
一、惩罚型监管的特点/230
二、惩罚型监管的要求/233
三、单一惩罚型监管的局限性/234
第三节 预防型监管介入/235
一、合约设计与上市制度/235
二、持仓限额及相关配套制度/238
第四节 干预型监管介入/243
一、干预型监管的权力与措施/243
二、干预型监管介入的原则与限度/245
结论/248
一、规制理论/248
二、法律适用/249
三、监管体制/251
参考文献/253
后记 我的“三体”研究/268
审核:洪 荞
编辑:曾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