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血讨论:在加拿大被欠了钱 如何有效追讨?
前几天,汉加风平台发过一个帖子,吐槽:遇到个不肯还钱的亲戚或朋友 肿么办?(可点击蓝字,看内容)讨论如何讨债、帮助欠债的人树立还款意识。帖子刊发后,收到了不少吃瓜群众的认同和点赞;也有群友补充不少内容:
第一,要有合约意识。在干活前,签下完整的条款及付款方式都非常清晰。
第二,干完活后,若拿不到钱,分享以下几种实用的追讨方式:(免责声明---以下方法,来自于各位被欠钱的苦哈哈们的具体实践。在过程中,请群友们结合自己的情况灵活运用。汉加风平台提醒大家冷静、理智、合法地追讨钱款、维护自身权利;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各种追讨技巧)
(1)做块讨债牌子(也可做件讨债的T-桖衫),举(穿)着到欠债者的公司门前举牌(如果有公司地址)。注意:不要进门,门内是欠债者的领地,他可以叫警察,给你开单子,让你不能在他店门口多少远以内出现;千万不要发生肢体冲突;
图片为纯搞笑而已
(2)在欠债人经常出现的各大微信群里、Facebook等社交媒体发文连续追讨;
(3)如果是专业有牌人士,可以告到各行业协会。比如欠债方是牙医;
(4)如果欠债人有物业产权,可以去放个lien。放个lien,才能掌握有主动权。除非欠债人实力很雄厚,而且恨你入骨,就是坚决要赖,不想还钱。否则只要放了lien,基本可以保证,你通过现实,给他上了一堂还债的课。
网友的意见~~~
Land Title
如果是他自己的物业,放了之后,你诉到高院,他两周之内必须应诉,否则就永远lien在上面了,卖也卖不了,mortgage也renew不了(因为你是劳工方,他的赢面甚小,他会花比欠你的钱多得多的钱);
如果他是租来的物业,那么所有的租约都会要求他clean the title, 逼他付钱或与你对薄公堂,在结果出来之前他必须向房东缴纳保证金,也比欠你的钱多
第三 有人说可以上法庭或小额法庭打官司。但从各网友的司法实践来看,此举对于拿回钱来,可能太慢。而且就算您赢了官司,可裁决结果不具备执行力,最后您还是拿不到钱。
第四 先礼后兵
人在做,天在看。把人逼的太凶,欠人钱或债不还,迟早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堡垒往往会从内部攻破。
比如说:加拿大税局有奖励政策,对于10万以上的逃税检举,有15%的奖励;还有其他(嘿嘿,小编深入掌握各项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有需要者可以关注汉加风平台,来信交流)
"放Lien之前要警告,不听劝就lien了;扔在那儿一年,但一年快到时,一定要找个律师给高院递个状纸,这时你会发现他突然跪下来了。无论他那时怎样找你协商,你都不要理。让他去找你的律师,你不爱钱,你的律师还爱呐,这时别轻易放了他“(加西网大老师的话)。
以下为欠债者想解开结的具体步骤:"Discharge lien,一般需要owner方的律师,给合同方的律师询问一个百分比。一般是20%,然后owner方的律师会找owner要一张支票金额是lien数额的120%。交到法庭去做一个discharge的文件。。再交到land title office去discharge这个lien。discharge完成之后。合同方可以起诉至高法。。。要求从那个120%的抵扣款中得到自己的付款和赔偿。因为雇佣律师和在法庭走程序需要花钱。。。owner的花销会远远超过欠款。。。能够磨下去的owner一定很有实力并且对合同方恨之入骨"
lien的含义是债务,你是将一项债务放在一块地的“法定描绘”(legal description)下, 从而迫使业主方采取行动来帮你追债。
它也避免了任何雇佣过程中唱双簧的可能性,比如A想雇你做事,又不想付钱给你,于是A雇了个叫花子B,让B雇你给他做事,做完事情后B就跑了,然后A说他和你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就可以赖债了,lien把这些可能都排除掉了。
你收不到钱,不等于业主帮你也收不到钱嘛,何况如果业主帮你也收不到钱,就只有业主付了,多好啊。你放心,租赁合同啊mortgage条款啊早就把这些写得清清楚楚,甚至总包和业主之间的合同上也应该写得非常明确(不然怎么会有完工55天后的尾款呢),该是谁的,谁也跑不掉,好让你不用象国内的农民工一样去剁自己几根手指头收账。虽然国内的政治制度好得登峰造极,经济制度还是加拿大好啊。
lien放了之后,一年以内必须诉到高法,被诉方应是从合同一直到业主的所有人,比如A装修公司(总包),B面包店(租客),C业主,不然就作废了。诉讼加律师费和法庭费用会是一笔庞大的费用(一般庭审第一轮下来,最少两万五千块就不见了),被诉方的费用会比这个费用还要大。赢家最后可以请求法庭判对方付自己所有的法律费用。所以输家的风险是巨大的。当然法庭很少判所有的法律费用完全有一方负责,因为这样的惩罚太重了。
做为劳工方,一般都会被判罚照顾,法庭一般都会判被诉方付钱,被诉方可以特别的挑剔,用在鸡蛋里挑石头的方法挑很多的毛病出来,但不太可能影响最后的判罚。
如果劳工方没有很大的错误,被诉方都必须付钱,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够格给意大利的国王做工,如果被诉方把自己的标准跟意大利的国王看齐,我们做的东西都是应该扔掉的,虽然我们不是米开朗其罗,但我们还是有谋生的资格的,所以大家不要怕被诉方振振有词的狡辩。这种诉讼很少有把第一轮庭审走完的,往往都是在开庭之前,双方出示证据的调解会上就付钱和解了,毕竟被诉方一般都是为了省钱而耍无赖的,遇到那么花钱的事情,突然就会福至心灵,想通了付钱。很多劳工方都忘记或者不愿起诉至高院,lien被放在那里一年之后就自动失效了,很多总包或业主就是在等这样的机会。
但我们一定要诉,哪怕是法律费用可能远超过欠款的数额,因为这是一个原则的问题。如果你不走到底,那么你收不到尾款就不收了的名声就可能流传出去,你怎么判断下一个来找你的客户不是听到了你不收尾款的好名声来混水摸鱼的呢?
所以我们可以亏钱,但一定要保证对方不会获利,最好是对方的代价远远大于他想耍无赖的金额,这才是我们的目的,你可以用法律,总好过收高利贷的不得不用暴力好吧,你的合同至少是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别怕不签合同,越是没签合同的情况,你越可以多挂lien的金额,业主方就越窘迫,如果签了合同,那么你不可以挂比合同尾款更多的金额,任何你在收款过程中的代价,都是不能计入lien,所以其实合同是对合同甲方的保护,但是很多土包子甲方都千方百计地避免签合同,实在是脑子都被驴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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