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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美国医闹,下场竟是这样,发人深省!

搜狐网特殊观察 汉加风 2019-04-28


中国很多医院都曾经遇到过不理智的患者及家属,甚至专业医闹。不止影响其他患者的正常就诊,医生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工作环境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每一次伤医事件后,医护群体都战战兢兢,甚至有医生穿防刺衣,戴头盔,拿盾牌坐诊。


有些医院甚至还不得不去请警察来向白衣天使们传授自卫防身技巧



医闹,不仅在国内猖狂,没想到居然有人将其“发扬光大”到了美国......

美国是怎么对付中国医闹的?

网友@小飞虫_V5 在微博上分享了一起发生在美帝的中国医闹:


国内一对夫妻带孩子去美国看病,然而患者家属却在美国医院急诊撒野,美国警察到了后仍用手掐护士脖子,然后美国警察为了制服打人者,用枪托把其手臂砸断了!




美国警方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法:

一、打人者在美国被起诉二级谋杀,等待坐牢;

二、打人者被遣送回国,20年内不能进美国。




然而,事件还没有完结。大家都知道国人都喜欢和解,也就是所谓的“私了”。情急之下,打人者的爱人去找护士私了,美国警方得知后,又以“向受害人行贿”为由,将其爱人也逮捕了。




4天后,夫妻二人被遣返回国。护照上盖了“黑戳”,20年不能再次进美。


此次美国医闹也引起了国内网友们的激烈评论:


@超速的子弹:干!得!漂!亮!(有亲友干医护一线的都知道那种艰辛)


@徐小疼欧耶:太漂亮了……然而发生在国内肯定是一片“警察居然打人!”……


@秦师名粤:美帝警察是野蛮,但执法效率值得借鉴——没有霹雳手段、何显菩萨心肠?


@最爱:转给我从医的同学们


@lizczc:下面说美帝好的呱呱叫的,就拿一点放在国内来说,要是我们的警察把患者家属的手砸断,你们又会叽叽呱呱闹翻天说警察不为群众考虑,所以说怎么说呢,我也不知道


@鉴翔师:中国究竟何时才能用这种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式严厉对待各种刁民?现在的中国,真是刁民的天堂,谁会耍赖,谁会胡闹谁就有糖果吃。


中美医闹结局大不同


网上流传的这个中美医闹对比图,非常直观:


医闹在美国


医闹在中国



美国是怎么处理医闹的?


1
设有专门的医院警察,加强安保措施


美国有一个专门的警察机构,就是医院警察,主要职责是为医院提供执法服务和保证医院的安全。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各地的医院开始逐渐出现了警察部门。


美国警察的执法权力很大,也很“实在”—— 时时都是荷枪实弹。如果医闹者要反抗,警察有权动用武器,包括开枪,并且对造成的死伤不负法律责任。

2
美国法律严惩暴力伤医


国内法律对于医闹的处理常常以是医疗纠纷而忽略对刑事犯罪的处罚,由此打杀辱骂医务人员违法成本很低。


而在美国,医患之间一旦发生暴力冲突,医院便会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对闹事者进行劝离。如果闹事者不服从,立刻会被警察逮捕。


如果医生受伤严重,向法院申请索赔,伤人一方将会面临巨额赔偿金。


而且,即便是找医生吵架,也可以被认定是在公共场合的“disturbing(滋事骚扰)”。”大声争论“,在中国可能"那都不是事儿",但在美国不行,一不小心,就进监狱了!

3
医疗事故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在美国,医生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患者也必须购买医疗保险,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由双方保险公司出面解决,这样就能减少医患之间的直接冲突。



其他各国


澳大利亚一家医院挂着这样一幅宣传画,监狱里躺着一名陷入沉思的犯人,上面写着:如果你要认为攻击护士、医生甚至抢救人员是可以的,那我们将给你最多14年的时间重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加拿大医院也有不少“黑历史”,甚至发生过诸如大规模为病人输入被污染的血液之类不可原谅的重大事故。


为什么加拿大不时兴医闹?


恐怕主要还是加拿大实行的是层级医疗管理体系,除急诊外医院不设门诊,住院部保安24小时值班,缺乏医闹条件;

其次,医生并非受雇于医院,患者不会轻易把医生的责任牵扯到医院头上;

加之医生和医院一般都买保险,,万一出了医疗事故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裁决,使患者得到一定补偿。

相反,患者家属的过激行为却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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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国相比,美国医闹、伤医事件相对较少。美国在处理医闹时的雷厉风行,不仅让国内医护同行羡慕,也确实值得中国借鉴学习!


增设扰乱医疗秩序罪


中国政协委员、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温建民主任曾经在两会期间提案:刑法分则中的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应增设扰乱医疗秩序罪。二零一五年医闹入刑只是明确了医疗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但是没有专门针对涉医犯罪这个问题进行立法调整。也就说医闹入刑还只是停留在纸上,没有具体实施的办法。


温建民建议:增设扰乱医疗秩序罪,这样可以与医闹入刑有关的条文就相适应了,刑法也可以落地。公检法也可以依据这条法案,对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的身心安全、伤医、杀医、辱骂医生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追责,起到威慑的作用。


中国的法律对医务人员的限制很多,有一百多条;对医务人员权利的保障,中国国家的法律却是缺少的。而在欧美国家,对医生在其职业暴露中的各种风险都会进行保护,连辱骂医生都会被警察立即抓起来,受到法律制裁。

二零一七年最牛医闹照


照片中:桌子上的医闹冲锋出境,右下角的护士一脸的淡定,可能已经习惯了吧。而左下角的两位患者直接看傻了。


登上护士台的年轻女性姓杨,二十五岁。三月十五日下午,她和同伴郭某在贵医三院的门诊导医台,因看病与护士发生纠纷。期间,杨某抓扯打骂护士,爬上导医台大声喧闹;且与同伴郭某堵主医疗通道,导致导医台无法进行工作长达五十分钟;两名护士软组织挫伤,扰乱医院的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当地公安根据相关志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对杨某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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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事情,一个在澳大利亚是十四年,一个是七天。十四年可以使一个暴徒向善,七天只能使一个暴徒感到划算。


面对猖獗的医闹,有人建言:只要法律硬起来,医闹就会软下去!您同意吗?


一旦增设扰乱医疗秩序罪,不仅医闹入刑落地,而且任何的危害医务人员的身心安全、伤医、杀医、辱医的各种不法行,将彻底摆脱大多数都由治安管理处罚包办的现实。拘留数日、罚款几百的屈辱历史将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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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图片来自:米糕新闻日记、 北美留学生新里程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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