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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前言:

人才与交通

城市与生活

消费与服务

梦想与追求

曾经有过的梦都是美好的,虽然没有实现,可毕竟她是梦。

江苏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常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1年常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研究,现将《2021年常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1年常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常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1号)、《关于印发2021年苏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府〔202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


1.全面梳理规范事项清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持续推进行政事项清单的完善工作,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环节,明确新设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加强对新设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规范行政备案管理,梳理收费基金项目,编制、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同时,努力压缩时间和成本,持续推进“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市协调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继续做好事项取消和下放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坚持从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出发,从解决基层实际需求出发,在总结先行乡镇事项下放经验的基础上,协调推进其他乡镇事项下放工作。同时,注重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的下沉工作,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的承接能力,进一步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市协调办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根本,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持续优化投资建设一窗平台,统筹整合各投资审批事项,强化资源数据的实时共享。进一步推进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帮办制度,强化各板块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更精细化的代办服务。加强对投资审批全流程的监管,着重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常熟联动创新区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同步做好相关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的依法赋权工作,努力实现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市协调办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明确企业、相关审批单位等各主体责任,落实好容错免责等机制。努力做好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的管理工作,做好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事项告知承诺的审批工作,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司法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准把握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的重点关键,不断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联合审图、限时联合验收、“水域银行”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压减各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流程。同步做优做实工改系统建设,强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加快推进部门间的横向统筹,与苏州市级的纵向连接,不断提升数据实时共享率和准确率。加大对涉审中介服务管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多措并举压缩审批时间,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放管结合,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效能


7.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抽查检查、联合惩戒、行政指导等信用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公示。同时,进一步深化和推动各部门运用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开展单一部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提升检查效率和结果运用,完善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数字市监”建设。按照“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思路,打造提升各乡镇板块网格队伍,配合市场监管系统的专业监管网格队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管理模式,将营业执照与公安数字门牌关联,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各类活跃法人主体在1231个三级网格中有效落地,逐步构建起精准高效的全市法人主体库,为推动监管执法一体化运作、实现“主体网格落地、板块有效支撑、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参与共治”的数字化监管模式铺平道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各板块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审管衔接。全面梳理全市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逐步制定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厘清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搭建审管互动平台,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联动,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审批监管有效衔接。规范管理部门执法行为,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快打造我市最优营商环境。(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常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企业重点风险点的温度、压力、液位和有毒可燃等传感数据,及时发现研判异常经营行为,精准检查、及时处置。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市协调办、市应急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持续推进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功能应用,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完善红黑名单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和操作规则。按照职责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常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强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考量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生态环保、守法履约、社会责任等,探索对除重点领域外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发改委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优化服务,便利群众办事


12.完善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全面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强化基层工作力量,提升镇(街道)便民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开展最美政务大厅、最美政务人评选。加快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加强各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实现数据共享。汇聚各镇(街道)服务网点,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地图,通过常熟智慧服务平台展示窗口地理位置、受理事项、服务时间、咨询电话、办事须知、预约排队等,提供导航服务,方便企业群众查询信息、就近办理。及时纠正限定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一件事”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服务。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牵头部门负责打通部门间业务系统,规范相关标准,加强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应用,完善“一件事”网上大厅、掌上大厅的精准指引和场景式导航服务,推动“一件事”线上全流程办理。2021年重点推进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一件事、结婚生育一件事等。(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全面开展派出所窗口入驻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前,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已建立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属地派出所窗口100%进驻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16.优化民生保障服务。清理水、电、气、暖、网等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条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全市银行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优化医疗服务,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实现门诊费用跨区域直接结算。参保群众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市资规局、市医保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17.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依托“一网通办”系统,升级“全链通”平台,延伸企业开办链条,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积极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对接,统一办事入口,设置流程提示和引导,实现办理进度可跟踪。进一步放宽同一登记机关办理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限制,试行“一照多址”。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逐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实现“一证准营”。全面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等专项清理,方便外国投资者来常投资。(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市场主体注销等程序,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等信息,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公告等。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功能,督促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市财政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简化收件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的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交相关材料。督促执收单位和各地区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完善水电气、纳税、社保、医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坚决避免减费降税红利被截留。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违规所得处置情况等开展检查,确保无乱收费现象。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市市场监督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推进改革保障工作,促进措施落地


23.做好人才引进和就业保障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市稳就业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做好就业保障工作。加快调整相关准入标准、职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适应并促进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完善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机制,深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扩面提质。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对获得企业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加快落实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方面政策。(市人社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好差评制度,倒逼各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对锐意改革的单位,适时表扬激励。(市行政审批局、市便民服务中心、市纪委监委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深入推进法治保障。进一步梳理各部门已出台的涉及政务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针对当前的实施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分类提出清理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工作机制、管理制度。规范部门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做好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保障工作。同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运用多种渠道,加大条款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社会知晓度。组织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政务服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好各项政策条例,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力实现美丽常熟建设精彩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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