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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曝光“老赖”!看看这次又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设"老赖曝光台",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曝光,对"老赖"施加信用惩戒,压缩其生存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从而营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敦促执行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对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本院敦促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义务。欢迎社会各界对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进行举报,同时欢迎对本院的执行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重拳打击拒不执行“老赖”
本期“老赖”公示
姓名:洪锡逵
住所地:中山市东区松苑新村
身份证号码:
4406201964xxxx0039
案号:(2019)粤2071执恢328号
判决义务:偿还247600元及利息,返还垫付受理费622元
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中山第一法院举报电话:
0760-88235108 0760-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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