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提出七个方面要求
导读
本文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部分经典论述,与您共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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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于2021年2月25日在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然而,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同天,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这既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一个标志,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奔向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本文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部分经典论述,与您共同学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要千方百计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接下来要把乡村振兴这篇文章做好,让乡亲们生活越来越美好。
——2020年5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在山西考察时强调
要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尤其是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设施、就医就学、养老社保等要全覆盖。
——2020年8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
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今明两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再接再厉,咬定目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围绕7个方面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有城市现代化,也要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上下更大功夫,推动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乡村生态、乡村党建全面强起来,让乡亲们的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强调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并为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五个具体路径: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1
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扛稳粮食安全的重任,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要落实“四个不摘”,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0年9月18日,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要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夯实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
——2020年7月24日,习近平在吉林考察时强调
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精心选择产业项目,确保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要把群众受益摆在突出位置,从产业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出台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20年5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在山西考察时强调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要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庭院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018年4月11日至13日,习近平在海南考察时强调
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全力以赴消除农村贫困,推动乡村生活富裕。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
发展特色产业、特色经济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因地制宜抓好谋划和落实。
——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习近平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指出
2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习近平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强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
——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习近平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指出
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
——2013年12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规划先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强调
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在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考察工作时强调
4
深化农村改革
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
5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浙江省15年间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多次讲过,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但标准可以有高有低。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4月,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6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
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要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7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才能稳固。“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把村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阵地建设好,完善充实服务事项,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要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素质和战斗力。
——2020年9月16日至18日,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希望你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好红色基因,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18年3月1日,习近平回信勉励浙江余姚横坎头村全体党员
农村要发展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好班子和好带头人,希望大家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把村两委班子建设得更强。
——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习近平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强调
*本文由“中国城市规划”(planning_org)综合整理,转载时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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