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话名城 | 张松:我和上海名城的故事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已走过40个春秋。
40年来,我国历史文化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理念不断提升、力量不断壮大,保护对象不断扩充,保护利用工作经验不断丰富。
40年来,一大批千年名城的守护者,秉承情怀与责任,发挥专业与技术优势,探索出了众多原创性、全局性、可复制、可分享的名城保护实践经验,留下了一段段难忘的回忆。
值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之际,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推出“规话名城”专栏,该专栏为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发起的征集文章,讲述学委会委员们守住变化中“不变”的文化根脉的故事。
本文字数:29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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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 松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委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教授
1989年9月,我大学毕业在基层从事城市规划工作6年后来到同济大学校园,重新开始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因为师从阮仪三老师,又正好赶上上海第一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的时节,自然而然就参与了进来,没想到从此便进入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的漫长时期。一晃已经过去了30多年,虽说与各位前辈专家相比资历还太浅,但自己也没想到会一直干到今天。
上海是1986年12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城市媒体并没有这方面的宣传,因此一般老百姓也不大知道上海还有一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帽子。其实,在1986年3月讨论第二批名城名单时,建设部党组已做出上海、天津、武汉等城市暂不列入的初步意见,后经郑孝燮、罗哲文和单士元等专家的呼吁和努力,这些近代类型的城市终于得以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也得力于1982年12月郑老在上海讨论城市总体规划时,已经敏锐地注意到上海的城市性质除全国经济中心和国际港口城市外,应当加上“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意义的城市”,因为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也是新文化运动的发源地。
1988年11月,建设部、文化部发布的《关于重点调查、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要求上海正式启动优秀近代建筑调查和保护工作,1989年9月市政府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共59处优秀近代建筑。1991年12月,市政府颁布《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后开始形成由当时的规划局、房地资源局和文物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的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三驾马车”机制,1993年7月,优秀近代建筑增补至61处,并将其全部列为上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1年7月,上海市规划局开始组织编制《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上海市规划院和同济大学阮仪三团队共同完成了规划纲要后,编制完成了《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在中心城区划定了外滩等11片历史文化风貌区,确定了每片风貌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建筑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除名城保护规划外,同济团队还完成了外滩地区和老城厢地区保护规划两项详细规划,重点针对外滩作为城市标志性景观的天际线保护管控,老城厢地区作为上海发祥地的小空间特色维持进行了科学研究和规划方案制定,相关课题研究和规划成果曾获得1994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遗憾的是上海这份第一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外滩和老城厢地区保护详规当年并未正式获得政府的批准。
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除了参与上海名城保护规划之外,还参加了《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同时在阮老师指导下,与叶华、王扣柱等老师一起完成了《苏州古城双塔地区37号街坊城市更新规划》等项目。上海、福州等名城的保护规划成果内容还被编辑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王景慧、阮仪三、王林编著)、《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规划》(阮仪三主编)等教材和专著之中。
上海是了解近现代中国的钥匙。我一直认为对上海城市史的理解,有助于对其他城市历史的学习与研究。1996年6月我在日本东京大学西村幸夫先生指导下完成中国名城保护制度相关理论研究,上海也是其中重要的实证案例。
1997年10月,跟着香港回归祖国的步伐,我完成东大博士学位和相关科研工作,回到上海,在同济大学继续跟进了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立法课题等相关科研工作。1998年上海启动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调查、申报工作,市规划局便委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专门针对近代工业建筑开展了调研,这是国内开展最早,也是规模较大的一次针对工厂、仓库等工业建筑进行的基础调查和评估工作。《上海市近代优秀产业建筑鉴定与保护》课题研究报告提出将30处工业遗产建筑列入保护名单的建议。经专家论证评审、主管部门批准,最终选定15处具有代表性的工业遗产列入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名单,1999年9月由市政府正式公布。这也成为本人参与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相关项目的开端。在完成《新华路花园住宅区保护规划》后,我又参加《衡山-复兴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并主持完成《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郊区青浦区《朱家角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等数片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进入21世纪以来,上海市加大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力度。2002年7月,市人大通过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年1月1日施行),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也取得了相应回报。
2014年2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市政府发布《关于编制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编制、严格执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进一步拓展保护对象和范围,重点覆盖工业遗产、里弄住宅、水乡村落等上海城市特色元素,更加强化历史地区整体环境和空间格局保护,留住上海城市的记忆。增加政府投入,创新保护机制,鼓励社会多方参与,推动城市有机更新。”
此后,上海市再次全面开展了《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课题修订研究工作。在条例修订过程中,由于多方力量的博弈,有关“拆除许可”、保护专项资金、保护规划的法定地位等重要条文内容在这次修订中并没有被采纳。修正后的《保护条例》中将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风貌保护河道等统称为历史风貌区,增加和扩展了保护对象的类别与范围,并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了这些保护对象的概念和定义。
2021年是建党百年纪念年,红色文化、革命文物保护得到更为高度的全面关注。“建筑可阅读”“城市有温度”活动也越来越热情高涨,有些像某些人所期待最好是保护非遗,既不占用土地和空间,也不会影响开发建设。所以,有的人对里弄建筑建造工艺申报上海市非遗项目是非常积极的,而对代表老上海底层特色的里弄建筑的保护更新却缺乏兴趣。时至今日,大量里弄住宅和成片里弄住区,如何保护,如何更新,似乎依然没有找到正确的答案与合适的路径。
近代以来,上海一直是我国中西方文化交汇的重要窗口。上海不仅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中国近代工业、近代文化的发祥地。上海丰厚的历史文化是近代中国历史文化的缩影,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保护和利用好上海城市遗产,是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也许是由于上海国际大都市规模太大,也许是因为发展是全球之城最为重要的目标,也许是因为保护与开发、与旧改的关系过于复杂,虽然参与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间最为长久,然而却很少有成就感。在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年之际,仔细想想还是需要继续向“古城卫士”“上海城市文脉的守护者”阮仪三等前辈学习,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供稿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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