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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 “住宿经营者该如何保护妇女免受侵害?”

北京女性 2024-06-18



上一期普法课堂

我们学习了

“妇女实行生育手术有谁做主?”

学习了解了

妇女实行生育手术的有关法律规定、

医疗机构在保护妇女人身人格权益方面

的法定义务等知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第二十一条规定 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买卖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


那么,住宿经营者该如何保护妇女免受侵害?让我们继续来到“妇女法与我们同行”主题宣传听听中华女子学院的专家教授怎么讲吧!


“星期三,把法宣”记得下周三继续来这里呦届时将一起学习“如何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

END


来 源


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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