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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注 | 网传“12岁留守女童遭老师多次强奸”,事实究竟如何?

2017-07-10 共青团中央



上周,河南网友@白衣天使茉莉花 通过微博曝光“12岁留守女童遭老师多次强奸”引起广泛关注,各路“营销号”也纷纷进行换发。


事情发生后,我们立即协调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对此事进行调查跟进。


据中青在线消息,此事有了最新进展——经西华县人民医院检查,女童何佳佳(化名)处女膜“未见明显裂伤”。



一条“血泪控诉”微博点燃舆论怒火



7月4日,网民“白衣天使茉莉花”在微博就“河南12岁留守儿童被校领导强奸”一事发起求助。这位自称是“受害人”的姑姑的网友声称其侄女何佳佳(化名)被该校领导强奸多达十七八次,有关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并威胁恐吓她不让说出真相。


该网民晒出的不予立案通知

该条微博发布后,立即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响应,短时间转发量上万,众说纷纭。舆论在相信“女童被强奸”的论调中,逐渐冷却、定型。



“小学”“强奸”“恐吓”“坐牢”……一个个关键词强烈地刺激着网民的眼球。但是,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7月4日晚,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西华 发布了一条辟谣帖。但其过于简单的情况通报进一步引发网民质疑。




  随着负面舆情不断发酵,7月5日22点34分,西华县公安局的上级单位——周口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我局已注意到网上反映西华县奉母镇一女生被强奸、有关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舆情。我局决定,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接手对该举报案情的调查。我局将根据调查的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并主动提请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


  与此同时,不少媒体跟进调查采访,西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姓郭的队长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起案件中并不存在性侵事实,而在接下来或许会发布通告。


  在之后的几天内,当事各方均未继续就本事件发声,网络舆论也就在不少网友认为“官方辟谣有明显漏洞”,相信“女童被强奸”的论调中,逐渐冷却。


  直至7月10日凌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报道了涉事女学生何佳佳(化名)及其姑姑何争先(化名,网民“白衣天使茉莉花”)的最新说辞。



  何争先表示,早在6月27日,她带着孩子前往西华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看到医学证明结果是处女膜“未见明显裂伤”。7月4日,她又通过私人关系找漯河市当地医生对孩子进行检查,得知结果并没有什么问题。


  何佳佳也向记者表示,“(强奸)的数字是我随便编的”,作为孩子,她没想到这件事会有这么大的影响,觉得“对不起老师们”。


  对此,网友“猫不爱吃鱼”无奈感慨,造谣者“真是又可怜又可恨”!


7月7日,@白衣天使茉莉花 声称,警方已经抓获了嫌疑教师,案件正在审讯中。



部分相关账号对在此次事件中转发不实消息进行了道歉。



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我们将会协同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持续关注此事,并继续呈现详细报道。相信不久的将来,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


但是,该事件遗留下的一些问题却引人深思。



一段时间来,以“幼女”、“性侵”等字眼为关键词的报道,在网上屡见不鲜。在这些报道中,有的确有其事,有的真相尚待查明,有的则是无中生有。这类报道引起了全社会对此类问题的警醒和重视,但其中的不实之辞同样值得我们警醒。


对于活跃于各个平台的“营销号”们来说,流量和关注度对他们才是关键的,他们可以为了流量和关注度去关心“幼女性侵”事件,但他们同样可以为了“火一把”而炒作虚假消息、散布错误的价值观(详见我们7月6日的回答:愤怒!“12岁女孩偷1000元见网友拿100万回家”?假的!


我们希望,“营销号”们能够加强自律,在按下转发键之前,想一想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要仅仅为了“流量”而大肆渲染一些事实尚不明确甚至是完全虚构的信息。


请记住,你轻轻的一次点击,可能有千钧之重。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微信公众号“中青舆情监测室”、微博@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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