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冲进晨练队伍,致一死两伤!这一定是暴走的错吗?
团团说
近日,一起中老年人“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遭遇出租车撞击的事件突然火了起来。在网上引起了热烈地讨论。许多网友纷纷谴责“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被撞是“活该”。但对待这种热点问题,我们真的只是“站队”然后“谴责”就行了吗?
7月8日,山东临沂一“暴走团”占据主路内侧车道行走,一辆出租车从后方撞入人群,致1死2伤。肇事女出租车司机董某称“大意了”,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这支“暴走团”属于临沂市山鹰运动协会的“晨跑队”,该协会会长许峰(化名)说,“当时晨跑的地方主路两边都在修路,路不好走,锻炼的人才会跑到机动车道上”。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f05242wz54c&width=500&height=375&auto=0临沂一暴走团在机动车道晨练 出租车冲入人群致一死两伤
在网上的一片谴责之声中,警方的调查结果也出炉了:
临沂交警支队11日就“7.8”交通事故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回应,健跑队与出租车司机均存在违法行为。
临沂交警支队在回应中说,7月8日5时22分许,驾驶人董某驾驶的出租车沿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汇东50米处时,与正在晨练的“山鹰涑河黎明健跑队”队员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天参加晨练的“山鹰涑河黎明健跑队”队员共计30人,行至事发路段时,因前方道路施工,占用机动车道行走,驾驶员董某驾车行至此处时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目前,驾驶员董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据临沂交警支队回应,健跑队行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三十六和六十一条规定,即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出租车司机同样存在违法行为,据临沂交警支队回应,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而有细心的网友发现,“暴走团”并不是刚刚出现的,早在一个月前,青岛的老年人健身“暴走团”就曾经上过新闻。
最后,青岛的“暴走团”事件得到了解决: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队指导员苏国杰说,视频传到网络上之后,引起了很多网民的意见。交警介绍这两个“暴走团”自发形成已有三年了,一下子把他们解散了也不是事,既然阻止不了大爷大妈暴走的脚步,为了保障他们的安全,交警决定帮助他们寻找一个安全、可靠的健身场所。
“我们中队和这个社区一商量,就赶紧到这个沧口学校一联系。过来之后跟值班的邱校长一联系他了解情况后很爽快地同意了。”
如今,走在操场上的大爷大妈,昂首挺胸,面带笑容,迈着整齐的步伐。走起路来,也是底气十足。
“现在在这个地方走吧,比外面强多了,因为保护脚。”闫立馨对记者说。
不可否认,在本次“暴走团”被撞事件中,“暴走团”成员违反交通法规、占用机动车道的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暴走团”成员自身对于这起不幸事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事件发生后,网上一些舆论一边倒地谴责“暴走团”,甚至将“暴走团”这种行为本身批得一无是处,乃至和之前广场舞大妈与青年争抢篮球场的新闻联系起来。似乎,老人“暴走团”、“广场舞”成了造成事故的根源,更有甚者,又将话题引向了所谓“坏人变老”,认为老人“为老不尊”。
但是,我们却忽略了,“暴走团”、“广场舞”作为中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尽管在具体开展的过程中经常引起各种不快和纠纷,时而曝出噪声扰民、占用车道、争抢场所的新闻,但我们不应当将这类活动一棍子打死,更不能怀着满满的戾气用恶毒的语言来评价这类活动和活动的参与者。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凭心而论,比起天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打麻将,难道你不希望自己的长辈们能够和年龄相近的朋友们一起走出家门,做一些自己喜欢的运动吗?
事实上,我们细究网友们各种抵制“暴走团”、“广场舞”等中老年人喜爱活动的言论,也会发现,网友们厌恶的并不是这些活动本身。但问题在于,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配套的文体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越来越捉襟见肘。于是乎年轻人和中老年人开始争夺这些有限的公共空间,引发了不同年龄人群间的矛盾和冲突。
归根结底,这些问题不是中老年人的问题,更不是年轻人的问题,而是城市规划的滞后与国人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之间存在矛盾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仅仅靠不同群体之间互相忍让是行不通的。
在现阶段,有关部门有序组织,可以极大地缓解这个问题。除了前文提到的青岛“暴走团”问题通过借用学校操场得到解决之外,徐州解决“暴走团”问题的方法也值得借鉴。
三年前,徐州云龙湖畔的中老年人“暴走团”曾经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徐州日报还以《云龙湖暴走团,你怎么看?》为题报道了此事。
而在这之后,徐州有关方面进行了一次大胆的尝试,在晚间7-9点车流低峰期封闭云龙湖周边的环形道路,并派出工作人员维持秩序,每天晚上暂时将云龙湖周边地区变成了一个“暴走团”活动场地。在这之后,每晚都有数万居民组成各种不同名称的健步行走团到云龙湖周边地区开展健身活动。
近年来,每逢有热点新闻发生,新闻评论区和各个网络平台上网友们的“站队”现象就成了一景。网友们纷纷选择自己支持的某一边为其代言,最后往往发展成意气之争、面子之争甚至是单纯的互相扣大帽子、搞人身攻击。
但事实上,这种“站队互喷”的行为对解决问题不会有丝毫帮助。“真理越辩越明”,但这种“站队互喷”真的能算是有意义的辩论、探讨吗?难道热点新闻中的当事方就一定要分割成立场完全对立的几方,然后用激烈的“互喷”一绝雄雌吗?难道探讨各种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案,不是更有建设性的行为吗?
就像这次的“暴走团”被撞事件,从具体行为上看,双方都是有错误的,但从更高的层面看去,出问题的并不是某个具体的群体。对于“暴走团”所犯的错误,人们都能看得出来,但只是发泄情绪式的反复强调“暴走团”之错,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网络空间不应该成为一个单纯的发泄情绪的地方,我们有能力,也有责任进行更有建设性的思考。
带着理智上网,谢绝无脑站队,从我做起,共建清朗网络,大家加油!
作者:团中央知乎团队 大公无司
今晚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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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审 | 李 翀
编 辑 | 杨 广(团上海松江区委)
制 图 | 孟 浩(团山东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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