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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送”学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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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综合:中国政府网、教育部网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站、央广网、澎湃新闻等

导读

7月31日上午,中国政府网上刊登《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参与“国创计划”的项目团队大学生可获学分认定。




据了解,“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教育部2007年启动实施的,倡导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创新性实践,推进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目前,1000多所本科高校的90万名大学生参与“国创计划”,累计22万个国家级项目获得资助,内容覆盖全部学科门类,支持经费约37亿元“国创计划”已经成为面向全体大学生的一项创新创业人才基础培育工程。


“国创计划”项目团队成员可获学分认定

新出台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创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高校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团队成员可根据实际贡献给予学分认定,对导师给予相应工作量认定。



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不低于10万元

《办法》还明确,高校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万元每项,创业实践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0万元每项。



《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过程和后期管理,明确学校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组建的管理协调机构,确定主管部门;强调项目团队负责人职责,规范经费使用条件,明确相关奖励激励政策;要求参与高校从项目整体概况、组织管理、项目实施、支持措施、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成效等方面按年度编制“国创计划”项目进展报告,“国创计划”项目执行较好的高校可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历年部分项目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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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审 | 任晓蓉

编 辑 | 曾令建(内蒙古自治区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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