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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可仲裁主题论坛”成功举办

SHIPA出品 知识产权那点事 2020-09-18

2018年10月24日,由浦东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总会指导,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主办,上海市版权协会、自贸区知识产权协会、浦东新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联谊会协办的“知识产权侵权可仲裁主题论坛”在上海隆重举行。

 

本次论坛分为上下两场,上半场由香港资深大律师谭允芝、美国司法仲裁调解协会调解员Jeffrey Benz、美国司法仲裁调解协会仲裁员Barbara Reeves解析香港、美国的知识产权侵权仲裁规则;下半场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办案部部长沈斌、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倪静、协力律师事务所游闽键律师解析中国大陆的知识产权侵权实践及理论研究。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太平绅士谭允芝资深大律师以知识产权侵权的可仲裁性为起点,解读香港仲裁条例的最新修订,介绍了在仲裁实践中影响仲裁条款有效性的因素及仲裁过程中的临时济助等问题。

 

谭允芝女士

 


美国司法仲裁调解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调解员Jeffrey Benz先生从产业发展入手,介绍体育与娱乐行业的实际发展及新技术对本行业的影响,从侧面反映知识产权侵权采取仲裁的优势。

Jeffrey Benz先生

 


美国司法仲裁调解协会仲裁员、调解员,前华盛顿特区反垄断部洛杉矶办事处主任Barbara Reeves女士以“美国知识产权侵权及商业秘密仲裁”为主题发表了演讲,阐述了依据商业秘密的独有的特点,无论针对商业秘密的专业程度还是其保密程度,仲裁皆具有明显优势。

 

Barbara Reeves女士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办案部部长、仲裁员沈斌先生结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情况,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纠纷争议类型,表明知识产权可仲裁的可行性和优越性,但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知识产权纠纷审理的仲裁证据规则。

 

沈斌先生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倪静女士发表了题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可仲裁性的理论争鸣及相关制度建设”的演讲。纵观知识产权侵权可仲裁的国内外发展,她分析了有关知识产权侵权可仲裁性的不同理论观点和立法情况,倡导全面扩大《仲裁法》中可仲裁争议的范围,并在《专利法》等部门法中明确规定仲裁的特别情形。

 

倪静女士

 


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WIPO仲裁员和调解员游闽键律师为大家分享了现实案例,对管辖权异议阶段和仲裁的认可和执行阶段所出现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是否可仲裁的案件给予了分析和点评,并分别从仲裁员、仲裁规则和代理律师的角度对知识产权侵权仲裁方面的实践提出了建议。

 

游闽键律师

 


本次活动的特别环节,特别邀请到了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主任 lgnacio de Castro先生,通过与日内瓦现场视频连线,为大家远程分享了WIPO的知识产权侵权仲裁实践。

 

lgnacio de Castro先生



本次活动大咖云集,形式新颖,互动积极,主题探讨兼顾理论视角和实践经验,兼具国内国际视角,参与者表示收获良多,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所有演讲嘉宾及领导合影

现场互动


SHI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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