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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后可从事国内水路运输

胥苗苗 中国船检 2022-10-17

1月29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享受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船舶转挂五星红旗后从事国内水路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享受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船舶转挂五星红旗后从事国内水路运输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明确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回国后的中资“方便旗”船可从事国内运输。根据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布,有需求的船舶可在3月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政策特点

 

此次调整后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根据《新通知》,可以直接进入国内市场的回归船舶应当还是以干散货船、集装箱船等为主。危险品船则还需要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来确定。对于回归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既可以免税,又可以参与国内市场,这是极大的政策利好。

 

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际航运管理处处长高海云介绍,国内运输市场是适当需要使用宏观调控手段进行调控的市场,比如说省际客船、危险品船就有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散货船、集装箱船未采取宏观调控。起初,该政策的初衷是鼓励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同时更多参与国际市场,对其进入国内市场是有一定限制的。而这次政策的调整,允许回归船舶参与国内运输,但前提是需要满足国内航运市场既有的相关政策规定,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内航运市场的运输结构调整。

 

2、此次回归的船舶预计总量不大。高海云表示,因为能够满足条件从事国内运输的船舶必须满足E1和E2之间的时间差问题,也就是政策要求的回国登记的中资“方便旗”船必须是2012年12月31号之前已在国外登记且满足tierII排放标准,那么就是2011年以后建造或者铺设龙骨的船舶,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船舶实际上数量不是很大,不会对国内航运市场造成较大冲击。

 

对船东吸引力究竟有多大?

 

那么调整后的政策到底对船东的新引力有多大?

 

据某航运公司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部做出这样的政策调整力度很大。由于现在国内对二手船进口做了较大限制,要满足最新的排放要求,导致现在进口二手船很难,这也是对国内沿海运力的结构调整,这样一来,国内沿海市场估计在今后一两年会更好一些。

 

允许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国登记并可以从事国内运输,这对中小型航运公司的吸引力还是蛮大的,尤其是对巴拿马型或8万吨左右的卡萨姆型及以下的中小型散货船最有吸引力。举个例子,如果可以从事国内运输,这部分船舶从澳洲,印尼等地拉镍矿或者铁矿到北方渤海湾港口卸货,然后可以从渤海湾拉煤炭到我国南方港口卸货,这就相当于南北航次往返都有货,这样可以提高船舶效益,对船舶减少空载率有积极意义。但对9万吨以上的大型散货船则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因为大型散货船在国内从事沿海运输的可能性不大。还有,一般进行沿海捎带的都是集装箱船,因为箱船航线相对固定,且挂靠的港口偏多,因此政策调整对集装箱船也有一定的吸引力。

 

但该负责人估计,此次回归船舶的数量也不会太大。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满足这种条件的船受限制,即2012年12月31号之前已在国外登记且满足tierII排放标准,那么就是2011年以后建造或者铺设龙骨的船舶,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船舶实际上数量不是很大。另一方面,规定要求在2012年12月31号之前已经在境外造好下水,如果是2012年12月31号之前已经造好下水,应该都是赶了上一个航运高峰,即在2009、2010年前后下单的船舶,当时的船舶合同价格都很高,由于近年航运持续低迷,船东还贷困难,很多船舶都欠了银行的贷款。回国登记意味着要满足抵押权人把原来的债务还清以解除船舶抵押合同的要求。如果船东手上没有资金来源,那么就无法还清原来的贷款,也就不能解除船舶抵押合同,抵押权人也不同意变动抵押物。(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人如需要转让抵押财产,必须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就是说船舶如果做过抵押,如果需要转让必须还清贷款)。

 

前期特案免税登记制度回顾

 

2007年7月1日,出于吸引中资方便旗船回归中国籍、壮大五星红旗船队的考虑,我国开始实施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特案免税登记政策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2015年年底之前已取得境外国籍的中资船舶,同时需在船龄等方面满足一定的条件;相关优惠内容是对于这些船舶如果其在2007年7月1日起的两年内申请报关进口的,将会免予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关税,并按现有船舶登记制度回国登记,

 

原交通部限定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为了促进特案免税登记政策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我国分别在2009年和2012年两次发出公告,延长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实施期限,根据目前的规定来看,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将被延长到2015年12月31日。此外,2012年的公告还响应船东诉求提供了船籍港选择的便利,规定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授权的具有国际航行船舶登记权限的任一船籍港申请办理船舶登记。2016年8月31日,为鼓励部分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提升我国航运安全水平,国务院批准调整完善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在境外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悬挂“方便旗”的中资船舶(中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0%的船舶),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期间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关于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实施效果,截至其第二阶段结束,共有59艘、共计195万载重吨船舶获准享受此优惠政策。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回归船舶的平均载重吨不足4万吨,多属中小型船舶,且回归船舶的总载重吨不到中资方便旗船总载重吨的3%。可见,我国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在吸引中资方便旗船回归方面的实施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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